近日,全国水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简报刊登我省水产生态养殖工作经验。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进现代渔业绿色发展为主线,加快转变传统发展方式,切实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出台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指导全省各地发布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以及养殖区,分区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鼓励发展池塘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高效设施化养殖,推广多品种混养、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 引进优势明显的“长江1号”“申江1号”河蟹、“太湖1号”青虾、“中科3号”鲫鱼等新品种,试养和推广“优鲈1号”等效益好、污染少的优良品种,推进黑鱼养殖减量提质转型,压减鲶鱼、温室甲鱼等污染较高的养殖品种和方式。印发实施《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计划到2022年建设50个以上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1200家以上示范场。 将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和示范场建设等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并纳入省“五水共治”和乡村振兴考核,将养殖尾水处理情况列为示范场和示范县创建一票否决项目。省、市、县三级建立规模以上养殖企业档案, 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建设,探索实施多种尾水治理模式,推进养殖尾水全域治理。 发布《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范》,成为国内首个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地方标准。 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我省水产养殖业发展质量得到提升,渔民增收获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改善。下一步,我省将以全省域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为抓手,继续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力争到2022年全省基本实现水产养殖重点县规模以上海淡水池塘及高位池(工厂化)养殖尾水零直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