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气温降低,沼气池运行效率下降,为确保海宁市农村沼气生产安全,从12月初开始,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积极行动起来,全力做好冬季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各镇(街道)对现有留存沼气池清查造册,相关村(社区)通过签订《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方式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沼气农户通过签订《沼气安全承诺书》等方式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指导各镇(街道)对区域内沼气池进行逐一排查,督促沼气池业主进行定期维护,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指导业主及时维修排除故障,并通过复查、回头看等确保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沼气安全宣传。通过发放《农村沼气池管理使用手册》《沼气安全使用十须知》《沼气集中供气用户须知》和上门技术服务指导等方式向农户宣传沼气安全常识,确保农户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防沼气安全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