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近日,省财政厅委托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嵊州市2005年度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组对嵊州市高效生态农业(蔬菜)示范园区项目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核查组在核查报告中指出:“该项目为嵊州市的蔬菜产业和生态农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嵊州市高效生态农业(蔬菜)示范园区项目于2005年11月立项,至2006年10月全部建设完成。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省支农专项资金50万元。共建设7247m2标棚、连栋大棚,120 m2多功能玻璃暖房,235 m3沼气池,一套灌溉系统。购置多媒体培训设施及培训课桌椅,完成菜稻轮作高效种植模式示范980亩、5套高效模式,科技培训农民2500多人次。
由于管理规范,项目单位嵊州市农科所按照方案认真实施,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设施栽培平均亩产值达到12850元,菜稻轮作种植模式示范区平均亩产值达到6650元。带动周边2550多亩农田应用菜稻轮作高效栽培模式,平均亩产值达到4650元。项目总产值达2149.03万元,项目总效益达到1022万元。(厅产业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