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06-02-24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2004年6月25日〓浙政办发〔2004〕5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规 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 办发〔2004〕7号)要求,我们对1979年至2003年期间由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进 行了全面清理。经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部分目前已不适用的203个文件予以 废止。凡废止文件中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即日起停止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 有关规定执行。 废止文件目录
7.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委、农委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的意见(浙政〔1980〕51号) 12.省人民政府批准关于对络麻实行定派购基数、超产议价收购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浙政〔19 80〕122号) 18.批转省农业厅、商业厅关于当前生猪生产情况的报告(浙政〔1981〕12号) 2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毛竹收购、调拨任务包干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浙政〔1981〕68号) 26.关于柑桔实行计划派购的规定(浙政〔1981〕70号) 30.关于加强粮食管理,控制粮食外流的通知(浙政〔1981〕131号) 31.关于发展生猪生产的通知(浙政〔1981〕132号) 32.批转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茶叶购销工作的报告》(浙政〔1982〕24号) 35.批转省农业厅、供销社关于加强耕牛管理、保证春耕生产的报告(浙政〔1982〕27号) 51.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改造低产田的意见》的通知(浙政〔1982〕107号) 79.转发省卫生厅、农业厅、公安厅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1984 〕42号) 86.印发《浙江省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浙政办〔1986〕5号) 94.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畜禽防疫工作的报告》的通知(浙政办发〔1986〕548号) 100.关于加强棉麻购销管理的通知(浙政〔1987〕48号) 118.关于加强蚕茧收购经营管理的通知(浙政〔1988〕27号) 11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蚕茧市场管理的布告(浙政〔1988〕33号) 121.关于鼓励发展创外汇农业的若干规定(浙政〔1988〕56号) 号) 127.关于全面征收农林特产税的通知(浙政〔1989〕19号) 129.关于开征粮食补偿金的通知(浙政〔1989〕24号) 135.关于认真做好鳗苗捕捞、养殖、收购、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1989〕3号) 153.关于做好蚕茧丝绸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浙政〔1992〕15号) 154.关于全省县道、乡道公路检查站设置的通知(浙政办〔1992〕9号) 159.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浙政发〔1993〕90号) 160.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我省蚕种产销管理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1993〕3号) 20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2002年7月25日内部传 真电报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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