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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公告
    发布时间:2006-02-24
浙江省农业厅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农业部《主要农作物范
围规定》的规定,除《种子法》及农业部确定的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
薯为主要农作物外,确定西瓜为我省主要农作物。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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