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村能源信息
赴日本、韩国考察农村新能源和环境技术报告
  作者:浙江省农村新能源和环境技术考察团   发布时间:2006-02-09
 
一、日本、韩国农村新能源和环境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重视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技术研发,将其作为一个战略目标与发展重点
据日本经济产业省出台的最新数据,到2030年,风力、水力、生物、地热和太阳能发电将占日本用电量的20%;对石油的依赖程度将大大降低;风力、太阳能和生物发电的市场规模,将从2003年的
4500亿日元增长到3万亿日元;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到2010年将达到1万亿日元,到2020年达到8万亿日元,成为日本的支柱产业。风力发电在日本发展迅速,2002年度日本风力发电能力达46万千瓦,2003年度73万千瓦,2004年度达到100万千瓦,位居世界第三。日本太阳能电池的生产和市场规模均占世界的1/2,到2002年末,日本国内太阳能发电功率为64万千瓦。从1999年以来,每年太阳能发电的增长率为46%,到2010年,太阳能发电能力将达到482万千瓦。为了解决在普及太阳能发电遇到的发电成本偏高难题,日本政府采取双管齐下的政策,一方面对住宅太阳能电池板提供补助,另一方面加大科研开发力度。在提高发电功率的同时减少太阳能电池板的面积,以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同时开发太阳能发电新材料。同时,日本还利用垃圾、粪便等进行生物发电,以解决露天堆积、污染环境的问题。如日本岩手县葛卷町牛粪便发电厂,该厂建在畜产基地内,建设费用约为2.2亿,利用200头牛的粪便发电。
韩国也非常重视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位于汉城的韩国地域暖房公司对汉城的Nanjido垃圾填埋场的填埋气(Landfill gas)进行开发利用,该垃圾填埋场有9200万立方米,产生的填埋气含有51%的CH4、46%的CO2,热值大约为4000~5000Kcal/m3,可使用20年。填埋气收集、发电厂由政府投资建设,产生的热能由韩国地域暖房公司采购进行区域集中供暖,主要用于住宅小区、汉城世界杯体育场、公园等的联片供热,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保护环境,同时又开发了可再生能源。
 
(二)注重城市、农村废弃物的充分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对城市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如日本大坂平野垃圾发电厂将垃圾燃烧产生电力,每吨垃圾可发电约730Kw,产生的炉灰用于人工岛的建设,垃圾燃烧温度控制在在850℃以上,因此在焚烧过程中没有二恶英的产生,并对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有专用化学装置进行净化,防止二次污染;汉城的Nanjido垃圾填埋场则对填埋气进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日本大坂食品与环境技术研究所对城市产生的食物残渣进行生物加工,制成动物饲料。但如果混入筷子等异物比例超过2%时就很难再利用,因此日本近来开始用食品垃圾发电。东京都江户区部分企业2003年开始回收商场和饭店的食物垃圾,用发酵后生成的沼气发电。一些企业设置了食品垃圾箱,将垃圾粉碎混合成液体,用密封车回收。经过一个月的发酵可提取出沼气含量为60%的气体,用于燃烧发电。生产的电力除供参与回收食品垃圾的企业使用外,还可供给附近居民。日本计划2005年建成国内最大食物垃圾发电厂,设计垃圾处理能力每天为110吨(相当于73万人排出的食物垃圾量),生产电量可供2420户使用。其中2/3供东京电力公司出售,1/3供三家出资公司的工厂使用。用食物垃圾发电,大大促进了资源循环。日本茨城县畜产研究中心对312头牛、4267羽鸡和652头猪产生的畜禽粪便实行资源化利用,猪粪和牛粪进行生物堆肥,制成有机肥料,设施完善、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有专门的设施进行除臭,流程科学合理;日本国家畜产草地研究所采用厌氧UASB反应器处理猪粪污水制取沼气,用于发电和供热,而且在生物滤池和沼气脱硫装置中的填料均采用回收材料和再生材料,充分考虑节省资源。
 
(三)重视厌氧(沼气)生物技术的研究,并将其应用在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
日本非常重视高效厌氧(沼气)生物技术的研究,并且研究水平很高。日本国家畜产草地研究所田中博士研究开发的猪粪污水处理工艺装置先进,某些技术在国内未见报道,如在猪粪污水的前处理进行MAP反应,沉淀去除磷酸氨镁结晶(MgNH4PO4•6H2O),有效地解决了厌氧出水的管道结晶问题,同时也降低了氨氮浓度,产生磷酸氨镁结晶用作肥料;研究的UASB中试装置培养出适宜于猪粪污水处理的厌氧颗粒污泥,提高了反应器的处理效率。
在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日本非常重视厌氧(沼气)生物技术的研究应用,不仅政府投入一定的科研和治理经费,同时也吸引民间资本的投入。如在Kasumigaura 湖的水环境的修复工程中,在考虑污水达标的同时,充分研究开发节能、运行费用省的厌氧(沼气)生物技术,将其作为工艺的重要单元。日本茨城县科学技术振兴财团资助筑波大学农林工学系研究开发两步法厌氧发酵工艺处理畜禽污水,制取沼气用于热电联产,厌氧出水进行固液分离,污水用电化学处理达标排放,污泥进行炭化处理,炭化物用作无土栽培的基质。
 
(四)注重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立法以及政策的扶持
为促进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日本近年来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主要有1997年的《关于促进新能源利用等基本方针》和2003年4月实施的《新能源法》。这些政策和法律明确规定,政府、企业都有开发和利用新能源的责任,通过向国民广泛宣传利用新能源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国民牢固树立自觉利用新能源的意识。政府的新能源政策信息对社会公开,通过各种媒体做公益广告,普及新能源知识。
根据《关于促进新能源利用等基本方针》,日本政府要求各省厅都要把促进新能源的利用作为重要课题,充分交换意见,相互协作,推进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例如,为了使太阳能发电设备批量生产降低成本,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给予补贴,加速产品的市场化;政府还积极帮助推行新能源试点,为验证新技术的有效性提供援助。此外,政府还负责制订利用新能源计划,在公共设施内率先使用新能源设备。根据该计划,从2000年到2010年,日本的政府设施、建筑物将积极利用太阳能,政府用车使用绿色能源车,在城市开发、道路建设和兴修水利等工程中使用新能源。地方行政单位要在本地区积极促进新能源的利用,优先使用无污染能源,通过利用新能源努力建设无污染、无噪音和无热岛现象的街道。
《新能源法》规定,政府每年制订新能源利用目标,根据前一年的供电量向各电力公司分配任务,经营电力的业主有义务向经济产业省报告新能源利用情况,对完不成定额者要责令整改和罚款。电力公司除了自建新能源发电设施、向风力发电业主购买电力外、也可以向其它公司有偿转移超额的新能源。
日本于2003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修正节能法》中规定,有一定规模、每年耗电在一定数量之上的工厂、办公楼、学校和政府机关有义务报告过去能源的使用量,提出节能措施,由管理专家制订中长期节能计划,提交给国土交通省所辖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对节能计划进行指导,提出更加合理的建议,计划通过之后,要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交节能报告。
日本大坂市的垃圾处理发电厂均由政府投资建设,并且每年运行管理费用列入政府财政开支预算,给予补助,如政府每年给大坂市平野垃圾发电厂1亿日元(约800万元人民币)的补助。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工程的建设费用由中央政府出1/2,地方政府出1/4,农场主只要出1/4。优惠的政策,有利于环保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行。
 
(五)重视全民环保、节能意识的教育和培养
日本小学四年级开始设立环境保护的课程,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用于改善环境的公共设施,如大坂市平野垃圾发电厂,整个垃圾发电厂干干净净,参观者进入厂区一律换拖鞋,室内非常洁净、一尘不染。介绍平野垃圾发电厂的宣传片有专为学生设计制作的动画多媒体宣传片,具有故事情节,为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方式。并且还在参观途中增设了一些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设施,进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知识的宣传,让学生们从小具有新能源和节能的意识。
 
 
二、启示和建议
(一)主要启示:
1、环境保护与资源的综合利用是一个有机的结合体,而不是单一、独立的行为。在日本与韩国,都是把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进行有机的结合,如利用填埋垃圾产生的沼气进行综合利用与开发,并转换成电能与热能供用户使用,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环境的二次污染,同时又进行了很好的能源开发。
2、企业行为与政府的政策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也是一个有机结合体,企业的参与和政府的投入与政策措施相结合。作为企业,一定要以赢利为目的,否则企业就没法生存,对于一个新能源或纯环保类企业来说,如没有特别的优惠政策,很难有所赢利,所以日本与韩国政府都在政策上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为促进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日本近年来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主要有1997年的《关于促进新能源利用等基本方针》和2003年4月实施的《新能源法》。在这二部法律中,对于能源再开发利用都给与予了相当明确的规定,从而促进了新能源在日本的利用与推广。
3、政府、财团、院校和企业等各级都形成科研投入机制,鼓励科研,无论成功与失败,国家都投入大量的科研经费,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能力,从而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科研氛围。同时还形成了各财团与院校在科研方面的资金投入,从而更是加大研究力度,在研究成果应用方面也享有优先权与政策补助。
 
(二)几点建议
1、开发可再生能源应与生态省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机结合,三者是有机的结合体。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注重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不仅可以获得优质的能源,还能很好的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这与我省所面临的现状有很多的相似之处。
2、加大技术开发研究的力度,从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出发,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现代化技术水平,加大产业投入。在我国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发展还相应的滞后,没有行成一个很好的产业,而发达国家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
3、加大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的立法。在日本,政府根据《关于促进新能源利用等基本方针》,要求各省厅都要把促进新能源的利用作为重要课题,充分交换意见,相互协作,推进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
4、加大新能源利用和资源可持续开发的宣传力度,树立全民意识,要从小抓起。日本小学四年级开始设立环境保护的课程,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用于改善环境的公共设施。在参观途中增设一些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设施,进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知识的宣传,让学生们从小具有新能源和节能的意识。
相 关 信 息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