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村能源信息
金华市出台政策对“三沼”综合利用设施进行补助
  作者:金华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6-10
 
      为进一步完善已建畜牧场沼气工程的“三沼”综合利用配套设施,打造高效生态循环型农业生产示范基地。金华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2008年市本级高效生态循环示范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立项指南中明确规定:对沼液输送泵按购置价格的不同分别给予500-2000元的补助;对沼液输送主管道(要求主管道管径在DN75以上,包含DN75)按每米10元标准补助;喷灌设施(包含在种植基地范围内的管网、喷头及配件等)按每亩240元标准补助;田间池按有效池容每立方米150元标准补助;输送沼液的槽罐(单个容量为3吨及以上)每个补助2000元。
相 关 信 息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