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办〔2007〕33号
各市农业局,义乌市农业局,有关县(市、区)阳光工程办公室、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学员与企业对接,经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商议,决定在杭州召开浙江-黑龙江农村人力资源劳务对接会,并举办农民培训监管系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组织浙江-黑龙江农村人力资源劳务洽谈、对接活动;举办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监管系统培训班(侧重培训监管系统软件使用);部署2007年农民培训有关工作。
二、参加人员
省农科教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市农业局科教处长,各有关县(市、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具体工作人员1名。
江干区、萧山区、临安市、桐庐县、北仑区、鄞州区、慈溪市、南湖区、绍兴县、新昌县、义乌市等阳光工程实施县(市、区),各邀请3-4家用工企业或中介组织,由阳光办主任带队参加对接会。
会议邀请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浙江在线、新华社浙江分社、农民日报浙江记者站、中央七台浙江工作站、浙江电视台公共新农村频道、农村信息报、今日早报、每日商报、都市快报、钱江晚报、青年时报等新闻单位参加。
三、时间地点
5月16日下午报到,会期1天。地点在金川宾馆(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
请各地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将参会代表名单于5月14日前报送厅科教处。
联系人:王永传;电话:0571-86757705,13858119948。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 农民培训 劳务对接 通知
抄送:省农科教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建设厅、海洋与渔业局,有关新闻单位。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7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