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委办〔2003〕40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发展外向型农业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外农办字〔2004〕3号)规定,我办对2006年度全省发展外向型农业工作业绩进行了综合考评,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经报请省政府领导同意,确定考核前三位的市和前十位的县(市、区)为2006年度浙江省发展外向型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表彰奖励。
一、2006年度浙江省发展外向型农业先进单位(市级前三名):
第一名:宁波市
第二名:杭州市
第三名:绍兴市、湖州市 (并列)
二、2006年度浙江省发展外向型农业先进单位(县级前十名):
萧山区、嘉善县、慈溪市、诸暨市、德清县、海宁市、普陀区、象山县、嵊州市、南浔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