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发达国家日益严重的技术壁垒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省农产品出口。为破壁攻垒,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宁波市农业局强强合作,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战略入手,来突破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以扩大农产品出口。他们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扶持出口农业发展,政策作为“硬通货”十分必要,而各级部门的服务作为“软件”同样非常重要。希望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方便企业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与合作,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农产品出口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建立合作机制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宁波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宁波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宁波农业标准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农业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宁波农产品扩大出口。
二、双方在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合作重点
1、在农产品源头管理方面
市农业局积极发挥在蔬菜、畜禽等农产品方面的政府主管作用,从源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蔬菜、畜禽等种养殖基地的管理.检验检疫部门对经备案的种养殖基地等信息及时通报农业部门,对农业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和有机食品基地等基地优先给予检验检疫基地备案。
检验检疫和农业部门共同对农产品种养殖基地人员进行植保、兽医等专业知识的培训,促进基地生产人员素质的提高。
检验检疫和农业部门共同参与对流通市场农兽药、化肥等农用物资的专项检查。
2、在认证方面
检验检疫部门利用自身优势,大力扶持优秀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种养殖基地,积极开展HACCP 、ISO9000 、ISO1400 、GAP 等认证工作,促进宁波市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管理,保障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农业部门认真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并积极推荐条件成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种养殖基地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3、在实验室检测方面
利用检验检疫实验室技术优势,对宁波市农产品安全卫生项目接受委托检验,并在检验周期、检验费用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中小型农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签订委托检验协议,帮助企业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控制体系。
4、在疫情疫病防控方面
( 1 )检验检疫部门在外来有害生物和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工作中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
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质检总局要求与部署进行检疫性实蝇、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出口产品动植物种养殖基地设立监测点。调查监测中发现外来有害生物和动物疫情应加强与农业部门沟通,共同启动动植物疫情应急预案,扩大疫情调查范围。
( 2 )农业部门对检验检疫部门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和动物疫情调查工作予以帮助与支持。
农业部门在病虫害普查与监测、动物疫情调查工作中发现外来有害生物和动物疫情,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与确认。共同启动植物疫情应急预案,扩大疫情调查范围。同时协助检验检疫部门作好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工作的宣传以及对动植物疫情监测器械的保护工作。
5、在残留物质监控方面
农业和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加强对宁波地区农产品原料农兽药等残留物质监控工作。
6、在信息沟能方面
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双方在以下方面及时进行信息通报
( 1 )国内外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和风险预警言息
( 2 )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贸易情况
( 3 )国内外疫情疫病发生和截获、防治和控制情况
( 4 )农兽药残留监测情况
( 5 )农业标准化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情况
( 6 )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基地备案情况
( 7 )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情况
( 8 )农用物资检查治理情况
以上信息的沟通在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情况下执行
7、在技术和学术交流方面
( 1 )双方可派人员参加对方相关学术会议或专业培训,联合开展调研、咨询工作。
( 2 )根据需要,双方互相邀请专家对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发生动态进行分析,互相提供技术支持。
( 3 )互派人员加入对方成立的有关专业协会,并且参加协会活动及会议。
( 4 )共同就相互关心的问题开展研讨,并向上级部门提出对策建议。
三、检验检疫部门大力支持宁波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
战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扩大出口工作要点
1、引导农业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利用检验检疫部门的信
息、技术、人才、国际交往等优势,帮助企业了解农产品输往国的政策规定,帮助企业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引导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化的职能作用和优势,支持宁波农业走新型农业产业化道路,提高农业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宁波蔬菜、畜禽产品等农产品的出口。
2、保证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配合宁波市政府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支持宁波农产品出口企业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推动宁波市食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从粗放型模式向集约型模式转变;协助宁波市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控体系,农兽药、饲料、化肥使用监控体系和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抓源头管理,全面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自有的种养殖基地,加强出口动植物产品的基地备案管理制度,抓好出口农产品原料收购、生产加工、成品包装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工作。结合体系验证和年度审核,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管,紧紧抓住关键控制点以提高检验监管的有效性。
3、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宏观指导。积极支持外向型企业的发展,协助建立以面向中小企业出口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外贸促进体系。在指导宁波农业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上,支持和帮助企业开展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GAP )、有机食品认证等工作。
4、建立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开展出口农产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分类管理及便捷通关相结合。
5、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指导和支持宁波农业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和引导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相关技术法规的评议和标准的制修订等工作。
6、大力扶优扶强。对“优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向国外推荐注册和认可,提高信用等级,减少抽验比例;对优秀基地积极扶持,扩大规模和出口。同时实施检验检疫业务急件办理、节假日工作预约、缩短检验检测周期等服务企业的相关制度,对规模大、质量优、效益好的出口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倾斜。
7、推进“大通关”工作,提高通关速度。继续大力推进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推广电子申报、电子监管、进口货物快速查验和出口货物快速核放等系统,提高检验检疫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8、提高检验检疫监管服务水平。推行风险分类管理,对辖区内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有效的检验监管方案,注重源头和生产加工过程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出口产品的安全。对质量管理水平高、出口产品质量稳定且风险较低的企业,在有效监管的基础上降低抽查比例,提高通关效率。重点推进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电子化进程,实现从源头抓产品质量,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
9、加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和相关培训,积极组织研究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TBT / SPsS措施对宁波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特别是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及欧盟指令,为扩大宁波农产品出口提供检验检疫政策、技术、信息支持。落实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通报制度。收集分析国内外有关产品质量情况和技术要求的最新动态,及时向有关企业传达风险预警信,指导企业规避进出口风险。
10、加强宁波口岸进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严防国外有毒有害物质和病虫害流入国门,危险人民身体健康和动植物及环境安全。建立健全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的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等机制,维护经济和生态安全。
四、农业部门加强对农产品源头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工作要点
1、深入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全市农业系统广泛深入开展质量兴农、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充分利用媒体进一步推动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贯工作,宣传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并对各种质量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为开展质量振兴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支持为企业自主创新及技术改造提供支撑。支持外向型农业企业的发展。
3、加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出口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针对宁波出口产品结构,加大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研究资金投入,组织专家研究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有关技术措施对宁波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特别是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及欧盟等指令的应对措施;建立TBT / SPS措施研究公共网站信息服务平台,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共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4、加强科技兴农,推广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制定长远规划,统一推进宁波市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和规模化进程;推进“公司十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培育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和基地建设,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的生产基地,完善农工贸一体的产业链,提高宁波食品农产品质量和扩大出口。
5、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重点落实植保、兽医、农技站等基层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增加监管专项经费,从种养殖源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6、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强化专业协作和行业自律,提高宁波农产品安全质量,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7、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违禁农兽药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农兽药等农资深入打假治劣,充分发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作用,全面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农兽药市场。
8、利用农业部门的专家队伍,加强对企业及农村农业就业人员的农兽药安全使用技术、作物栽培技术、综合防治技术等的培训、指导,随着国内外贸易形势的不断变化,及时开展各类培训班。
五、建立合作机制领导机构
(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宁波市农业局共同成立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由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管局长和宁波市农业局分管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还包括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宁波市农业局有关业务处、站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研究处理本合作备忘录确定的合作重要事项,保持相互间的联系与磋商,指导、协调合作工作有效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合作事项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有关具体工作。
(二)、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
领导小组负责人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会晤,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