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省级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清理情况的通报》公布清理结果:保留萧山、金华、湖州3个省级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暂时保留温州、海宁、苍南、衢州4个省级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暂时保留期限为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1年,期满后复查合格的予以保留,不合格的撤消其省级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牌子。
通报指出,近年来,有关市、县(市、区)积极推进省级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产业发展各具特色,外向型农业持续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但是,有些省级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存在功能定位不明确、规划编制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对外开放度不高等问题;个别省级农业开发区还大量引进工业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整改完善。
通报要求,金华、湖州、海宁、温州、苍南、衢州6个省级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要在用地性质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面积适当、集中连片、四至清晰的原则调整区域范围,总面积不超过原批准面积。调整后重新编制总体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思路,于2008年底前报省政府审定。省农业厅要会同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外经贸厅根据清理情况,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指导督促其整改。有关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省政府。
通报最后要求,各省级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所在市、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按照省里的有关要求,出台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快整改建设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努力把省级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建成全省农业对外开放的窗口、现代农业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