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浙江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参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浙江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开内容包括本机关机构人事情况、政务动态信息、行政许可、业务统计及监督检查情况,本机关制订的政策、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等。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形式。公开信息网络域名为浙江农业信息网,网址:www.zjagri.gov.cn。公共查阅室设在厅机关大楼六楼档案室。 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信息,本机关将适时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自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查阅除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二)受理机构 厅机关大楼一楼办证大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联系电话:0571-86757827。 受理信箱网址:http://www.zjagri.gov.cn/programs/xxgk/add.jsp。 (三)申请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详细填写《浙江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点领取,也可在浙江农业信息网站上下载。 为便于答复,实行一事一议申请原则,对每件申请公开事项填写一份申请表。 2.申请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浙江农业信息网通过信息公开受理信箱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直接将《申请表》传真给受理机构。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浙江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即时登记。 (3)答复。本机关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尽可能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四)有关费用 信息原则上免费向社会公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依法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可就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驻本机关监察室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571-86757802),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机关办公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 邮政编码:310020 附件:浙江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