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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推进台州现代农业发展
    发布时间:2007-10-11
 

●台州市农业局

    台州农业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加快发展以高效生态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主要任务是构建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组织体系、质量安全体系、科技与物质保障体系。着力点是全面提高我市农业的产业、空间、主体、制度四大竞争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破解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产业化程度低、资源约束严重、科技到位率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较弱、政策保障不完备等难题。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要有相应的组织体系与之配套。台州通过探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有效地解决了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组织体系问题。即在建立现代农业组织体系过程中,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纽带,把分散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市场、开拓市场、应对市场,把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的经营主体联接、整合成紧密、产加销一体的完整产业组织体系,进一步促进了加工、物流、科研服务等行业与各类农业组织、农户的交流与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台州现代农业组织建设的中介力量,切实推进了台州现代农业的进程。

      1997年台州路桥区桐屿镇,诞生了全市第一家以合作社为名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组织———路桥区桐屿镇小稠枇杷股份合作社。这是台州最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雏形。之后,在政府的引导下,这种组织和经营形式迅速被台州农民接受,开始在台州各地“流行”,并迅速得到发展。1999年以后,各地基层供销社利用自身的资金、销售网络优势,参与组建了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0年开始,温岭市农业部门审时度势,抓住机遇,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和探索,并在当年的10月成功建立了台州市第一家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温岭市石桥头蔬菜产业合作社。2001年,台州全面启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2002年台州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六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之一,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合作社发展走向规范,并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肯定。从此,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发而不可收拾”,全市各地发展迅猛,合作社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呈现出农民合作愿望逐步增强、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不断提高、合作要素逐渐增多的发展态势,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经过几年实践和探索,这种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在台州大地得到了深入发展,已经成为推动台州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成为全国农业组织化建设的典型和样板,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2年正式起步发展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71家,注册资金1.56亿元,社员4.6万户,带动农户25万户。其中,拥有了浙江忘不了柑桔合作社、浙江大红袍水果专业合作社、浙江旗海海产品合作社3家全省首批冠省名的规模型合作社,25家合作社被列为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试点合作社。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已基本覆盖了全市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海洋渔业等农业主导产业,包括柑桔、蔬菜、畜禽、杨梅、西瓜、水产、竹木等20多个主导特色产品。2006年合作社销售各类农产品50万吨,实现销售额30.5亿元,返还社员盈余2.6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经营成效显著,共注册商标585个;获浙江省著名商标5个、台州市著名商标8个;农产品获浙江省名牌产品5个,台州市名牌产品10个,中国有机食品认证21个,绿色食品认证68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88个。台州合作社的成功实践,推动了农业组织、经营制度创新,关键是提高了农民、农业组织化程度,最终实现了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一体化发展。

    从台州的实践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台州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中的必然选择,是台州农业走向国内、国际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成为了台州建设现代农业的主要力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了农业市场化水平。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制度基础,市场在农业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随着农业市场化水平的日益提高,农业发展已由资源约束转向需求和资源双重约束,由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消费渐趋多样化、优质化,农业已由解决温饱的需要转向进入适应全面小康的更高要求,农业发展更注重质量效益,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成为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目标。台州人均耕地不足0.4亩,如何改变农业弱质地位、改变农民弱势地位,使有限的耕地生产更多的优质、生态、安全农产品,适应农产品市场需求,已经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走向合作,农户与农户之间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觉流转土地,在合作社的带领下,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结成利益和命运共同体,增强了向心力,为农业标准化推广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立和推广提供了组织保证,进一步提高了台州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温岭绿牧畜禽有限公司联合农户建立了草鸡合作社,发展本地特色草鸡生产,制订地方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通过努力,创建了浙江省第一个畜禽类绿色产品,产品畅销温州、上海、福建等地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分散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品牌,推行绿色农产品生产,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温岭联树果蔗合作社“联树牌”果蔗获得了中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西兰花、高山蔬菜等一大批合作社的产品相继获得了浙江绿色农产品、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浙江农业博览会优质农产品称号。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直接改变了农民传统落后的生产观念和生产方式,推动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市场化经营,为实现生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提供了保障,进一步提高了农业市场竞争力。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完善的产业体系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随着台州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将分散的、互不联系的个别生产过程转变为互相联系的社会化生产,经营范围开始从原先的生产销售逐步向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发展,逐渐突破了产加销脱节和地域界限,农业产业链条大大延伸,农民有机会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浙江省温岭市箬横西瓜合作社,2006年拥有正式社员152人,准社员130多人,固定资产296万元,建有西瓜生产基地13个,其中本市1个、海南2个、广东3个、广西2个、江西3个、安徽1个、云南1个,面积1.3万多亩,联接农户9200户,在国内20个省市50多个水果批发市场建立销售网点,先后在各大中城市设立150多个专卖店,为“玉麟”西瓜流通建成了一条高速通道。三门县丰安粮油专业合作社,2006年投资62万元,建成32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引进国内先进的精米加工流水线,形成年加工精米3000吨的生产能力,并通过品牌认证等活动打开产品市场,统一品牌经营后,每公斤大米市场批发价3.6元,比普通大米每公斤增值0.8元。通过“合作社+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真正实现了粮食生产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临海市翼龙农产品合作社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进行农产品深加工,2007年投资350多万元的“热风脱水蔬菜加工”项目正在顺利进行中,项目征地10亩,建设标准厂房1200平方米,引进SHT系列热风脱水机10套,开展西兰花热风脱水加工,设计建成日产量1.3吨。此外,合作社还与其它合作社一起成立了“台州粮菜肉配送中心”,整合临海市上盘镇一带的农产品资源,面向中小学校、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超市,开展蔬菜、水产、肉类配送服务,使合作社业务不断延伸,合作社实力在不断拓展产业的过程中发展壮大。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了集约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本质上是集约农业。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地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相联结,使各种生产要素向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产业积聚,激发农业经营活力,逐步形成了如西兰花、西瓜、三门青蟹等区域特色产业和主导产品。临海上盘西兰花产销合作社现有社员864个,其中种植农户841个,加工企业12家,运销大户10个和中介服务组织1家,固定资产1385万元,建筑面积24930平方米(其中冷库面积5540平方米)。西兰花种植基地总面积达9820多亩(遍布台州各县市),并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在合作社的带动下,以台州市临海上盘镇为中心的沿海西兰花基地已发展到10万多亩,占世界总产量近三分之一,60%的产品出口到日本、马来西亚、韩国、加拿大等国,在日本市场占有率达到22%;在国内,上盘西兰花也一路绿灯,进入北京、上海、广东等大城市。三门县丰安粮油专业合作社,2006年拥有社员269户,遍及浬浦、健跳、六敖、沿赤等4个乡镇,带动粮农2500户,辐射三门县9个乡镇,建成了3个无公害稻米标准化生产基地,种粮总面积6079亩,年粮食总产量达3238吨。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了农业装备和科技服务的社会化。工业装备是现代农业的硬件支撑,科技是现代农业的发力点。单家独户在农业科技、农业机械、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由于投入等因素的限制,是无能为力的。然而,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这些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合作社向入社农户免费提供农技、市场信息等社会化服务,优惠提供农机、种子、有机肥料、无公害农药等生产资料,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提高运作效能,促进农民增收。

    路桥区为解决的种粮比较效益低下、农田抛荒、土地利用率不高、劳动力转移不稳定、农业科技贡献率较低等几大突出问题,建立了浙江省首家由工商资本投入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合作社———金穗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合作社,使之成为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组织,对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农户,采取优惠农机作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补偿。该模式不仅促进了耕地的有效流转,解决了全年性或季节性粮田抛荒的问题,而且也扭转了传统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种植)效益低下甚至亏损的局面。该模式从开始的260亩发展到目前的1万多亩,有近200户农户从原来半务工半务农中解放出来,全身心投入非农产业,使得服务区域从事二、三产业的村民彻底摆脱了土地和农事的束缚,有效遏制了农田抛荒现象。农机合作社提供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具有显著的节本增效效果。在扣除各项生产成本后,早稻每亩可获利400元以上,极大地促进了农民增收。

    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对农产品科技研发越来越重视,尤其在种子、种苗研发和引进方面,许多合作社扮演了急先锋的角色。临海上盘西兰花产销合作社,投资建设了20多亩试种试验基地,专门筛选西兰花品种,为周边10万多亩生产基地推荐适合市场需求和当地生产的优质品种;玉环县漩门湾果蔬专业合作社建立了文旦种子、种苗研究基地,新研究的脱毒苗黄龙病发病率,预计是一般种苗的1/1000,文旦长势明显快于一般苗木,初挂果时间由原先的5年,缩短为3年,将为合作社110户社员、8000亩生产基地,以及周边地区提供优质文旦种苗;三门县富达果蔬专业合作社建设试验基地16000平方米,用于试验南瓜、西兰花、黄秋葵、紫色番薯等新品种,带动社员155户,户均农业年收入3万元左右。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和稳定的农业产量,合作社致力于兴建农业生产基地,在局部范围内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如三门县富达果蔬专业合作社投资30余万元用于3200亩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浙江旗海海产品专业合作社投资近329.29万元,进行养殖场进排水系统建设和养殖(培育)池等建设;玉环县漩门湾果蔬专业合作社承担了1.5万亩的盐碱地改造工程,目前已改造完成8000亩,已建生产基地2300亩,农业观光园区300亩。

    五是农民专业合作促进了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随着农业产业的继续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到合作社的现象越来越多。企业由于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资本运作、治理结构等方面具有较之与合作社更大的优势,合作社将被动依附于公司的技术力量,同时由于合作社具有对大量分散的生产者独有的组织管理能力,双方互相产生建立紧密关系的需求。目前,台州正在积极探索公司带领合作社、合作社带领农户闯市场的组织机制。此外台州的一些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经营领域不断拓展,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合作社内部出现具体细致的分工,合作社内部将分化出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资金融通、种业、农资采购等产业,这些产业除农产品生产外,均以公司化经营为最佳选择,这样就产生了合作社带领公司闯市场的组织机制,如临海市上盘西兰花就是一个合作社带领企业的典型例子。不管出现何种模式,农户、合作社、企业始终是产业组织体系内的基本三要素。健全的产业组织体系会带出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农户,他们是流转土地、标准生产、规模经营最具活力的因子。合作社始终是跟农户发生直接联系的组织者,是组织体系内的基础力量。合作社是农户与企业发生关系的桥梁,是产业与市场对接的纽带。在新型的产业组织体系内,合作社主要承担市场谈判、组织标准化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等职能。企业是产业体系中的核心力量,在新型产业组织体系内发挥主要的推动作用。随着产业牵引力度的加大,合作社迅速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投资合作社、合作社创办加工企业等工、农业互动的现象会大量出现,企业与合作社、农户的联结变得更加紧密有机,将成为台州建设现代农业的主体力量。

    二、现代农业对合作社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台州已经形成柑桔、文旦、杨梅、西瓜、西兰花、果蔗、茶叶、优质鸡、青蟹等9大品种12个特色农业产业带,特色主导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并向优势产区集聚;百万元以上产值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了415家,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做大做强;全市现拥有各种农业机械30多万台(套),机耕机械化程度达73%,机收机械化程度达47%,中国农业台州湾信息网覆盖9个县市区及所有乡镇和85%以上的行政村,现代农业装备和科技信息明显改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迈出新步子,农产品“绿色通道”全面开通,农产品流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台州农业已经走出了一条具有区域特色且符合现代农业特征的新路子。

    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台州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新形势新阶段,台州农业生产经营受到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制约也越来越突出,农副产品面临的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此,更要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集约利用农业资源和生产要素,不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面源污染,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现代农业建设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着覆盖面不广、市场竞争力不强、合作领域狭窄、发展环境不优等薄弱环节。

    一是合作社覆盖带动面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合作社虽然发展到一定的数量,但在全市150万以农业为主业的农户中所占的比例还很低,不到3%,合作社的示范带动能力还有待于提高。另外,由于合作社正处于探索实践阶段,不少合作社与社员没有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有的合作社在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存在“少数人”控制的现象。

    二是合作社市场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合作社数量众多,但规模普遍偏小,产值在200万元以下的占多数;有的地区产业规模不大,但合作社家数偏多,运作也不是很规范;有的地区同一个产业,但品牌数量过多,各经营主体之间开展恶性竞争,内耗十分严重。这些现象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合作社在合作领域、功能建设上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不少合作社单纯以销售活动联结农户,对农户提供的服务不多,对培训社员、提高社员素质方面下得功夫不够;有些合作社单纯以提供农业技术联结农户,对社员迫切需求的农产品销售无能为力,造成社员的农产品优质不优价;有的合作社只管产中的种养殖和产后的销售,对产前的种子种苗开发不足等。从合作社发展类型上看,全市合作社大多为销售型,农资供应类、综合服务类、技术推广类等类型的合作社数量偏少。

    四是合作社发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从全市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来看,虽然《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意见,对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措施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合作社在融资、用地、用电、税收、登记、担保和保险等各个环节尚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各种优惠措施难落实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三、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水平,带动现代农业发展

    今后,台州继续把提升农业产业、发展空间、市场主体和经营制度四个竞争力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思路,突出把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水平、强化农业经营机制创新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从目前台州合作社发展情况来看,今后着重从规范发展和做大做强这两个方向进一步推进。具体来说,一是抓好合作社的规范化改造,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将合作社改造成为特色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健全、规模实力较强、利益连结紧密、运作机制规范的农业合作经济示范组织。二是依托优势产业,逐步开展合作社整合,实现做大做强,依托规模合作社,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针对目前许多合作社品牌规模太少,品牌知名度很弱,区域性品牌密度过于集中,内耗十分严重的现状,要逐步引导合作社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以产权重组为核心,建立区域性的联动组织,降低竞争成本,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三是要逐步创新农业经营形式,形成以单个合作社为基础,企业、农户共同参与的复合型的产业组织体系,形成“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三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为了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作用,必须采取更为有力和有效的措施。

    (一)扎实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合作社的登记准入制度,加强合作社的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设置股金,使社员认识到股金(也就是初级产权)的份量,引导社员增强对合作社组织的责任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完善民主管理机制,避免“一股独大”现象;强化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职能,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合作社积极与各级农技部门、农科院所、技术协会和大专院校建立紧密的技术协作关系,加大种子等方面的科研投入力度,增强农业科技水平;规范分配方式,明确公共积累的提取幅度和用途,合作社盈余分配总体上要坚持结合交易额与股金额统筹进行,应当允许切出一部分利润作为资本收益进行分配,但按交易额分配应当占主体。

    (二)拓宽合作社经营发展领域。积极探索建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切实突破耕地等资源“瓶颈”;积极引导鼓励建立植保服务等公益性合作社,以先进的植保技术和植保机械为依托,扶持和发展农作物病虫防治的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进一步促进农作物病虫专业化防治服务体系覆盖全市;指导有区域特色的水果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旅游观光等经营法人进行联合,组建休闲观光农业合作社。

    (三)创新发展机制,组建产业协会,提升现代农业综合发展水平。在全市或县域内将从事同一产业的合作社组织起来,组建产业协会。这种产业协会不是经营实体,不是市场主体,而是一个较大的服务体,而它提供的服务,不是技术、经营层面上的服务,它将在维权、改善产业发展环境上发挥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资源和体系,在现有合作基础上,以产业为纽带,组建农业协会。未来的农协具备以下功能:一是通过农业协会解决农业产业的扶持政策问题。农协是连接政府和农民的桥梁,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要依靠或通过农协落到实处。二是把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纳入到农协的统一服务框架内。包括帮助农民采购农业生产资料、流转土地、种子种苗、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收购、加工、储藏、保鲜、销售、融资、保险、培训等。

    (四)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要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免征有关税项。税务机关应将合作社与企业区别开来,既要减免所得税,在所得税税率上给予一定优惠,还要合理征收增值税,保障合作社能够把大部分盈余返还给社员。同时,对于合作社为农业生产提供的农业机械服务、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畜牧、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的收入,应当免征营业税。二是要出台扶持措施,降低运营成本。各有关部门针对合作社,要专门出台扶持政策。如供电部门要扩大农用电的分配范围,把农用电从扶持传统农业转移到扶持市场农业上来,要做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用电;供水部门要出台优惠措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农产品用水视为农业用水,等等。同时,要探索建立农产品复合认证体系,简化认证手续,降低认证费用。三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设立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监督,提高扶农资金使用效率。对合作社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损失,优先安排救灾补助资金。

    (五)进一步改善发展外部环境。一是要简化设立程序,减少收费环节。各有关部门应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特殊的经济法人对待,出台特殊的扶持措施,开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同时减免有关费用,杜绝搭车收费现象。二是要合理安排农业用地,解决合作社发展空间制约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用地应视作农业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对兴建市场等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三是要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首先要认同合作社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改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社季节性、临时性和抢险救灾所需的资金困难。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考虑设立担保中介组织,政府给予支持,切实解决农业贷款难问题。四是积极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和相互保险,切实降低农业自然风险。紧紧抓住当前省政府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的有利时机,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对合作社入保给予优惠的保费补贴,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业保险,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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