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永良 陈士根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农业普法教育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和农村稳定的有力保证。
一、现状及主要问题
近年来,萧山区高度重视农业普法教育,通过加强领导、增加经费投入和落实保障措施等,大力宣传农业政策法规,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执法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广大群众的农业法制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农业普法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越来越丰富、接受普法教育的人越来越多,以区农业局为主、各行政执法单位参与和乡镇配合的农业普法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但是,针对“五五”普法规划的一些要求,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普法教育的体系还不够完善。目前,萧山区的农业普法教育体系虽然已经形成,但对照创建“平安萧山、法治萧山”的目标,还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农业局、林业局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合署办公,行政执法工作与技术推广工作相互交叉,行政执法人员与技术推广人员相互混岗。普法教育体系不够完善,不仅直接影响了普法教育工作,而且使从事普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一直不能享受应有的待遇,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政策一直没有兑现。如根据《森林法》,区编委批准早已批准萧山区5名森林警察编制,但有关机构与人员一直未能到岗到位,直接影响到林业执法任务的完成。区编委办虽然早已批准萧山区农(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机构编制,但机构法人独立核算、执法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的目标迄今尚未实现。
(二)普法教育缺少专业人才。目前,农业普法教育队伍人才严重缺乏,远远落后于实际普法教育工作需要。一是区级没有专职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人员;全区26个乡镇、街道,同样没有一个专职普法教育工作的人员。二是全区没有一个真正法律科班专业出身的人,靠半路出家学法律而有法律文凭的人也仅5个人。现有人员多数是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中转化而来,法律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农业普法教育的现有人员多数是新兵、新手。面对200多部规章以上的法、800多项具体行政执法职能,现有农业普法教育队伍根本忙不过来。
(三)普法教育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萧山区的农业普法教育载体多、职能多,但相对于农业生产发展的新形势而言,其职能和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绿色证书培训虽然将农业政策法规列为必修课,但教材老化、师资力量缺乏等实际问题严重影响到普法教育职能的发挥。阳光工程、失地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多种涉农项目的培训,还没有将农业普法教育的内容列为必修课程。根据《农业法》等法律规定,区农业局先后组织成立了养猪、蔬菜等8个行业协会,并利用协会这一渠道向生产、经营户分发了大量国家政策法规与市场经营信息,起到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但协会这一行业自律组织的普法教育职能,目前还没有充分发挥:一方面由于协会是个新生事物,本身没有专门的法律工作者;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形成的定向思维,一般都是政府管企业,协会缺乏自我管理意识。
(四)农业执法的力度还不够大。普法教育分正反二方面,宣传教育培训是正面教育,处罚打击是反面教育,二者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四五普法期间,萧山区组织农业执法检查1184人次,查处违法经营案件760起,罚没款102.6万余元,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1起,追究刑事责任5人。与其他兄弟县区相比,萧山农业执法的力度相对比较大,但对照萧山将近60个亿的农业产值规模和将近200万的本地、外地籍人口,按照创建“平安萧山、法治萧山”的目标,同本区工商、技监、环保等执法单位相比,还比较滞后,农业执法的社会影响还不够大。
(五)重点普法对象还未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萧山区农业普法线多面广,普法任务重,普法难点多。对普法重点难点问题,每年都要采取诸如“绿箭”集中执法行动、农业投入品抽检、送法下乡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以“三网三制”为主要内容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重点普法对象还未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六)普法教育的进展不够平衡。萧山区农业普法线多面广,各地的普法教育进展很不平衡,如有的乡镇非常重视农业普法教育,每年超额完成绿色证书普法教育工作,但有的乡镇不够重视,经常完不成绿色证书农业政策法规培训任务。
二、对策建议
根据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原因,笔者认为,今后要在以下四方面入手加强农业普法教育。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普法教育体系。要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在领导,关键在领导,领导重视了,普法教育的工作就好做。萧山区各级农业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利用今年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第二年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健全农业普法教育体系,为实现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快改革步伐,尽快转变政府职能。要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农业行政管理方式和手段,推进农业部门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科学划分行政与事业职责,强化农业支持、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监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职能,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理顺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促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农业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的发展,扶持发展涉农中介机构。按照建设平安萧山及和谐社会的要求,制订和完善森林火灾、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农林病虫害、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农业生产事故等突发应急事故预案,明确责任,加强演练,提高应对各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
(三)理顺农业执法体制,增强普法教育能力。要继续按照“一个相对集中、两个相对分开”(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职能与行政审批、技术检验检测职能相对分开)的原则,以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不断深化和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逐步建立起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要高度重视农业执法能力建设,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加大对农业执法工作的投入,加强农业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增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快速反映能力和打击能力。加快以“三网三制”为主要内容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和交流,逐步形成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大力引进普法专业人才,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精良、高效廉洁的农业普法队伍。
(四)健全领导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要继续深入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的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制度,注重农业法制培训,将农业法制课列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强执法人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要实行执法人员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并积极创新学法形式。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镇、村干部的农业法制意识,促进“三农”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逐步建立和完善普法教育考核奖惩机制,促进普法教育全面平衡发展。
(作者单位: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