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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谐行政理念 全面加强农业依法行政
    发布时间:2007-12-28
 

  林宇清

       树立和谐行政理念,全面加强农业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丽水市农业局紧紧围绕高效生态农业建设,以创新法制工作载体,创新“两品”监管方式,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为抓手,在营造和谐法制环境上力求新突破,为推动依法治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创新法制工作载体,营造和谐行政氛围

    (一)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农业执法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按照“机构健全、队伍精干、设施齐全、制度完善、成效显著”的要求,通过设立执法机构,落实专门编制,实施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建立了市有支队、县有大队的综合执法网络。二是加大执法装备和经费投入,执法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全省率先理顺了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体制。三是制订、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执法,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市9支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均通过省级规范化建设验收,遂昌县、龙泉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还被列为农业部综合执法规范化试点县。

    (二)加强法制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依法行政监督来源于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丽水市农业执法队伍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部门、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同时,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一是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制度。为防止行政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实行审慎决策,推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机制,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社会公示、听证等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二是完善法制监督考核机制。根据《浙江省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在落实好对各县(市、区)农业局依法行政考核的同时,加强局属机构的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明确局属机构工作管理目标和基本责任。三是完善各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农业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农业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等二十六项规章制度,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有效的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四是加强农业法制队伍的建设。在理顺农业执法体系的同时,结合丽水山区实际,将法制与执法机构合署办公,法制人员一并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经费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农业执法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加强行政决策机制的建设,全面推行科学民主决策。科学民主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丽水市加强了行政决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明确了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及权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了集体决策议事规则,为和谐行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与此同时,实施重大项目前期评估机制和重要决策事项事前咨询论证制度,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和对象,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的政策和决定,使政策和行政决定得到准确全面的落实。

    二、创新“两品”监管方式,营造和谐市场秩序

    农业投入品安全是保障农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两品”监管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近年来,丽水市围绕提高“两品”质量安全,创新监管方式,着力营造和谐市场秩序。

    (一)力求“监管”方式上取得实效。一是改进执法方式,建立“日常巡查、集中行动、许可监督、教育服务”四位一体的执法方式,坚持“五个不放过”的原则,排除干扰,以查大案、端窝点、打惯犯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二是在严密监控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同时,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全面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实施安全监管,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确保“两品”安全。如围绕丽水市农业主导优势产业,先后开展了“绿剑护茶”、“绿剑保菇”等专项执法行动,从茶叶、食用菌生产源头开展监管。三是建设安全监管示范基地。在开展农产品基地生产环境、生产记录、包装标识、品牌标志以及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积极创建以“有一名监管员,有一组示范户,开展一堂培训课,推广一套新技术,建立一本记录本,一种检测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监管示范基地,确保基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2007年,全市抽检各类农产品样品9008个批次,合格率达到94.9%。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农产品质量水平持续提高,未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二)力求“体系”建设上新突破。农资信用体系和农产品质量预警体系是建立农业行政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基础。一是创建 “农资经营诚信放心店”。为加强流通领域农资质量监督管理,引导农资企业强化自律,树立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培育农资产品连锁经营,不断提高流通领域企业打假维权意识、商品质量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制定了创建“农资经营诚信放心店”活动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十一五”市农业局惠民工程的十件实事之一。全市评选出了33家市级“农资经营诚信放心店”。二是积极创建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根据浙农专发〔200731号文件精神,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资企业参与,对申报企业进行认真审查,把好审核关,做好申报关。通过创建活动,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浙江均得利禽业有限公司、丽水兴合农资连锁有限公司获得了省农资诚信示范企业称号。三是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公司和农资配送中心建设。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积极引导农资经营公司强强联合,全面推进连锁经营,降低经营成本。与此同时,全面加强源头管理,对有关连锁配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促使他们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我市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四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预警体系建设。把质量抽检工作列入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健全农资产品质量检测制度,规范初级农产品质量检测行为和检测信息发布制度,建立检测信息动态数据库,构建质量预警平台,有效保障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产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力求“机制”建设上更深化。在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市场和农产品基地执法安全监管时,坚持查处打击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清理整顿和宣传培训相结合,专项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查处与服务、信息互享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农资打假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工商、质监等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和执法信息共享,建立上下畅通、左右互通、各方联系的信息监管机制,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不和谐音符,营造和谐市场秩序。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营造和谐法制环境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带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载体。丽水市农业局紧紧围绕增强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意识,提高农业法制的社会认知度,积极探索送法下乡新途径、开展农业普法示范点等工作,使普法宣传真正做到“手头里有资料、电视里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网络里有消息”,努力营造和谐法治环境,为农业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一)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全市以龙泉、松阳两地被省厅列为“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试点县为契机,推动全市农业普法教育活动。在龙泉市八都镇举行了全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试点县暨“法律进乡村”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发放的近万份农业法律法规、农业科技宣传资料被一抢而空。同时还开展了放心农资赠送活动,现场结对帮扶农户20户,赠送各类农资3000余包(瓶)。

    (二)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结合丽水市实际情况,实行上下联动,全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以此宣传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营造出支农护农和打假扶优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农业执法千里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中,各地通过现场会、咨询台、宣传车等形式,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农技专家,宣传农业执法成效和科学选购、识假辩假及依法维权等知识,接待、处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和咨询,组织农资企业供应放心农资。全市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3150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754条,发放宣传资料5.66万份,接受群众咨询4.1万人次,举办培训38场次,受理投诉举报112起,案件回访30件,现场检测农资样品81个,展销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1.85万公斤,货值7.2万元。

      (三)大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结合“3.15”消费维权、“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市农业局在城区纳爱斯广场、中山街、碧湖等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各地则大多采用到乡镇进行巡回设点的方式,在参与人员上,除农业法制、执法人员,邀请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外,还组织了相关技术人员,当地商业信誉较好的经营户等参加,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和放心农资的样品或产品,在现场设点咨询、展示销售。如莲都区选择在各个乡镇的集市日,市区联动,并联合质监、科教等部门,出动宣传车,设点咨询,把宣传对象锁定到更大范围的农民群体,提高宣传效果;龙泉市则由市人大牵头,组织农业、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每月15日到一个乡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四)积极开展“百姓热线”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市农业局与丽水广播电台合办“绿谷淘金”、“百姓热线”宣传栏目,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农业科技知识宣传,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坐阵栏目回答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问咨询。利用丽水农技110、农民信箱等网络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

    (五)积极开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学习活动。一是组织各种学习会学习,根据局理论学习制度,每年制定下达理论学习计划,把法制学习列入局理论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充分利用局班子、中心组每月一次的学习日,全局干部每季一次的学习日,及处(室、站支队)2星期一次的学习会,安排法制学习内容。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每年组织干部参加司法局和法制局举办的各类普法培训班,组织干部认真参加普法考试,完成规定的普法内容,全局干部职工圆满地完成了规定的学法课时,参训率、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到100%。三是认真组织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农业厅和市法制局组织的岗位培训,所有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四是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干部集训活动。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农业行政执法干部业务素质,今年四月份,举办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干部培训班,邀请军事教官、省厅专家、市纪委和市检察院领导等法律专家为学员授课,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执法干部的执法能力。

                                         (作者单位:丽水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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