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联红 洪伟栋 李文训 冯炜玲
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的有效制度安排,在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了解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总结合作社发展经验,明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实现合作社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政策建议,笔者于2007年8月对辖区内9个县(市、区)的27家合作社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作了调研报告。
一、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于2000年,截止2007年6月底,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71家,注册资本15637万元,入社社员4.6万多户,带动农户25万,基本覆盖了台州市种植业、养殖业、海洋渔业等20多个特色主导产业。市级规范化合作社总数达到231家,有25家合作社被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合作社。全市已有60家合作社建立党组织,28 家单独建立党支部。合作社品牌建设不断推进,共注册商标585个;获浙江省著名商标5个、台州市著名商标8个;农产品获浙江省名牌产品5个,台州市名牌产品10个,中国有机食品认证21个,绿色食品认证68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88个。2006年全市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30.5亿元,返还社员盈余2.6亿元。
二、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
(一)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组织起来,走向合作,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是当今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台州农民正是通过合作社实现了联合,提高了自身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如三门县丰安粮油专业合作社,通过产前统一采购、供应种子种苗,产中统一供应农资或饲料、统一技术服务,产后统一开拓市场、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甚至统一价格,有效地促进了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布局,降低了生产和交易成本,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2006年该合作社已拥有社员269户,遍及氵里浦、健跳、六敖、沿赤等4个乡镇,带动粮农2500户,辐射三门县9个乡镇,建成了3个无公害稻米标准化生产基地,种粮总面积6079亩,年粮食总产量达3238吨,生产的西兰花等产品已成功打开国际市场,合作社户均纯农业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二)延伸了农业产业链。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经营范围开始从原先的生产销售逐步向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使农民有机会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如浙江省温岭市箬横西瓜合作社,2006年拥有正式社员152人,准社员130多人,固定资产296万元,西瓜生产基地13个,面积1.3万多亩,联接农户9200户,在国内20个省市50多个水果批发市场建立销售网点,先后在各大中城市设立150多个专卖店,为“玉麟”西瓜流通建成了一条高速通道。临海市翼龙农产品合作社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进行农产品深加工,2007年投资350多万的“热风脱水蔬菜加工”项目正在顺利进行中。此外,合作社还与其它合作社一起成立了“台州粮菜肉配送中心”,整合临海市上盘镇一带的农产品资源,面向中小学校、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超市,开展蔬菜、水产、肉类配送服务,使合作社业务不断延伸,合作社实力在不断拓展产业的过程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农产品通过合作机制,实现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三)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业进入新阶段后,农产品的竞争不再是单纯的价格竞争,而是品牌、科技、质量和服务等的综合竞争。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不是简单的生产合作,而是产加销一体化的合作,不但能把农产品卖出去,而且还能卖出个好价钱,同时,还可以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优势,较好地实施农业标准化,建立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破解国外“绿色壁垒”,打开国际市场。如浙江忘不了柑桔专业合作社,按照合作社制定的《柑桔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果品质量技术标准》和《果品质量安全管理手册》生产的“忘不了”牌蜜桔,果形整齐、色泽亮丽、果皮细薄、肉质脆嫩、汁多化渣、风味浓郁、品质极优,产品被认定为中国绿色食品,获中国(浙江)柑桔博览会金奖,多次获浙江农博会金奖,基地被认定为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产品形成了强大的市场竞争力,2006年在其它柑桔市场价3元/公斤的时候,该合作社产的柑桔最高卖到35元/公斤。该合作社也因此被台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006年被浙江省农业厅认定为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增加了农民收入。台州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有效地降低生产交易成本、保证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农资、种苗,统一销售农产品,并向社员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避免生产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降低了农产品生产交易成本。大部分合作社在市场价格收购农产品的基础上,实行“二次返利”———即年终可分配盈余的60%按交易额返还给社员,使社员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合作社通过开展生产技术培训、实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品牌战略,集中开发市场,按订单组织生产,统一收购销售社员产品,降低农产品生产风险和销售风险。在合作社的带动下,社员增收明显,如2006年,温岭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 118户社员中,有18户年收入超过10万元,收入最低的社员也达到2.47万元。
(五)增加了农业投入。合作社通过自身积累,增加农业投入,在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三门县富达果蔬专业合作社投资30余万元用于3200亩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玉环县漩门湾果蔬专业合作社承担了1.5万亩的盐碱地改造工程,目前已改造完成8000亩,已建生产基地2300亩,农业观光园区300亩。同时,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对农产品科技研发越来越重视,尤其在种子、种苗研发和引进方面,许多合作社扮演了急先锋的角色。临海上盘西兰花产销合作社,投资建设了20多亩试种试验基地,专门筛选西兰花品种,为周边10万多亩生产基地推荐适合市场需求和当地生产的优质品种;玉环县漩门湾果蔬专业合作社建立了文旦种子、种苗研究基地,新研究的脱毒苗黄龙病发病率,预计是一般种苗的1/1000,文旦长势明显快于一般苗木,初挂果时间由原先的5年,缩短为3年,将为合作社110户社员、8000亩生产基地,以及周边地区提供优质文旦种苗。
三、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问题
(一)合作社产业化经营程度较低。农业产业链短,农产品附加值低,产业化经营程度低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阻碍农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七年多的发展已有少数合作社成功地建立了自身的产业链,实现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但是整个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绝大部分合作社结构松散,以解决了初级农产品销售为主要目的,没有形成自身的产业链,产业化程度很低,需要通过各种措施加以扶持,以提高合作社产业化经营程度,帮助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截止2006年底,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579家,社员35031个,但是合作社注册总资本只有7581.4万元,合作社平均注册资金不到13.1万,资金不足问题严重制约了合作社实行产业化经营的能力。如三门县富达果蔬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3年,通过自身品牌建设和网上宣传,成功地打开了国内、国际市场,产品市场需求远远超出合作社生产、加工能力,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却因为资金困难无法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该合作社2005年建设出口蔬菜保鲜加工厂、西兰花工厂化育苗、办公大楼共投入150万元。合作社注册资金只有61万元,由于资金缺口严重,合作社成立三年多来一直没有分红,所得盈余50万左右以及省级项目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以上项目建设,目前仍有资金缺口30多万元。由于合作社占用土地为租用性质,无法用于抵押贷款,资金不足问题直接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三)合作社管理层素质不高。合作社理事长学历普遍不高,台州市农业局2006年统计的400家合作社中,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合作社理事长仅27人。合作社理事长学历不高已是既定的事实,通过人才引进或者新老更替,一段时间后应该能够得到改善。但是合作社管理层的思想素质问题却日益突出,尤其是他们创办合作社的出发点非常值得关注。许多合作社理事长对创办合作社抱有功利思想,少部分合作社纯粹是为争取政府的扶持资金而成立的。合作社社员、理事对合作机制了解非常有限,对合作社本质的认识不深。
(四)政府优惠政策没有较好地得到落实。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合作社的发展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纷纷出台政策扶持合作社发展,然而在实践过程中,许多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执行不统一,造成许多合作社不敢建帐,担心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被作为征缴更多税收的依据;用地困难成为合作社发展遇瓶颈,用电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使合作社运作成本较高,使合作社发展受困扰;农业保险等未得到解决使合作社有后顾之忧,如2007年第13号台风“韦帕”造成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业受灾面积10.2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172.1万元;养殖业受灾面积1.73万亩,直接经济损失4734万元,由于农业保险制度滞后,许多合作社灾后重建十分艰难。
四、进一步发展台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建议
(一)提高合作社产业化经营程度。由于合作社数量多、规模小,自身发展能力不强,快速提高产业化经营程度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扶持部分培育龙头合作社,做大做强产业规模。筛选一批规模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形成一批有较大的投入,拥有较强种子种苗研发实力,较强产业带动能力和深加工水平,规范、完善的骨干合作社,使之成为全市农业产业发展支柱。二是探索开展合作社之间的资源整合和联合。针对一社一品,一社多品,合作社规模太小,品牌知名度不高,品牌互相贬低的局面,应努力引导合作社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以产权重组为辅助,建立区域性的联动组织,防止恶性竞争。如积极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户”复合的经营体制、加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建设、成立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
(二) 采取多种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有较强资金需求的合作社通常是有目标、有生机、谋求不断发展的合作社。可以采用多种手段“多管齐下”:一是增加财政扶持,各级政府可以适当增加财政扶持资金和项目数量,把合作社作为党和政府扶持农业、农村的重要对象,树立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村、扶持农民的思想,增加扶持力度;二是实行信贷优惠政策,降低贷款利率,简化信贷手续,开展联合授信,解决合作社抵押资产不足问题,使合作社能够以较低的利率顺利贷到发展资金;三是鼓励工商资本入股合作社,工商资本的注入不仅可以迅速解决合作社资金问题,而且还能帮助打开农产品市场,助推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一是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开展远程教育,提高农民基本素质。二是鼓励合作社人员主动学习,如参加“农业恳谈日”活动,主动向专家咨询,提高社员专业生产技术。三是培养一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和优秀的财会人员,提高合作社管理能力。由各级农经系统组织培训,开展合作社知识、生产技术知识、管理知识学习,作社推荐人选,活学活用,形成一支优秀的合作社人才队伍。四是加强道德宣传,在进行各种知识、技术培训的同时必须注重思想道德教育,没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就没有合格的合作社带头人;没有较好的带头人,合作社就无法发展壮大。
(四)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扶持,要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要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制定科学可行的扶持政策,由部门一把手亲自抓,明确落实单位,责任到人;二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优惠政策出台后,通过各种宣传媒介把信息传达到合作社,只有合作社了解政策,才有机会主动争取优惠,使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三是部门协调,整合资源。各级财政、税收、农业、工商、电力、水利等部门应加强合作,互通消息,在避免部门矛盾的同时,注重各部门优惠政策的相互配套,可采取联席会议的形式,不定期交流意见。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提高扶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的合作社,优先安排救灾补助资金。税务部门要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减免税项。土管、电力、供水部门要给予用地、用电、用水扶持,降低运营成本。合作社生产经营等非农建设用地,应依法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供电部门要扩大农业用电的分配范围。供水部门要出台优惠措施,把合作社加工农产品用水视为农业用水。社保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切实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作者单位:台州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