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丽槐
最近,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2号),文件内容丰富全面、涵盖面广、具体政策明确、“含金量”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文件的制定和出台是全省农场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今后一个时期国有农场改革与发展的行动准则和指导方针,也是推动国有农场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政策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32号文件精神,是当前全省国有农场工作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省政府32号文件为国有农场破解“四化、四难”开辟了重要途径
国有农场是我省农村的重要区域,也是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区域。曾在开发滩涂、垦荒造地、科研推广、保障社会供给等方面写下过辉煌篇章。进入新世纪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不断改革创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赢得生存和发展。据统计,除向社会提供农产品外,近十年累计上交国家税收54.54亿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低成本土地资源14万余亩,创造就业岗位4万多个,培育农业龙头企业70余家,24个省市县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落户在农场,4个农场成为国家级品种区域试验基地。实践证明,国有农场不仅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了大量财富,而且在调整农业结构,做大做强特色农业、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注重科技创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促进农产品安全;创新体制机制,发展非公经济,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工业反哺农业等多方面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由于受传统体制、产业特性、经营机制、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束缚,暴露出“四化、四难”问题。
(一)农场政策边缘化,加快发展难。我省国有农场实行属地管理,分别隶属于市、县(市、区)政府。部分地方政府过多地考虑农场企业性,而忽略农场具有的社会性、区域性和弱质性,对农场工作重视、支持程度不够,使农场无法享受到政府的一些支农惠农政策,缺乏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有的地方农场无法享受与当地民营企业相同的税收优惠,却要负担道路、电网、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承担社区管理等社会职能,致使农场社会性、政策性负担过重;有的地方城镇区域规划不含农场的发展规划,农场自身的发展建设规划得不到当地政府的支持等,致使农场所具有的资源、技术、规模、组织等优势得不到充分利用,阻碍了农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农场职工弱势化,权益维护难。国有农场既不同于农村也不同于城镇,农场职工既有别于农民也有别于城镇居民,这种企业性和社会性的兼容,造成改制后出现职工社保、再就业、住房、家属工安置等多方面的遗留问题,农场职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农场职工虽然已基本纳入地方社会保障体系,但仍有部分农场由于资金困难无法足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相关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仍未完全解决,部分收入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困难职工仍未纳入低保范围;农场职工虽然属于国有企业职工,但大部分人却没有享受到城镇职工的住房待遇,目前仍然居住农场六、七十年代建造的户均40平米左右的平房中,连基本的卫生配套设施都没有,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农场改制或土地被征用后,农场职工和家属工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加上文化水平较低,手艺无一技之长,居住又远离城镇,要实现再就业十分困难。近年来农场职工时有上访,如何维护农场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农场职工再就业,解决好职工的后顾之忧是当前农场工作的难点。
(三)国有农场土地权益虚置化,保护开发难。浙江土地资源稀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场土地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但也给农场土地管理带来诸多问题。一是非法侵占、违规使用国有农场土地问题比较突出,农场土地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二是一些地方使用国有农场土地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偏低;三是国有农场土地开发利用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致使国有农场事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四是国有农场土地权属登记工作面临诸多困难,进展缓慢,致使土地权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因此,如何管理和保护好农场国有土地,加大自主开发利用是重视支持农场事业发展的关键。
(四)农场实力积弱化,基础设施改善难。国有农场现有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大部分是在计划经济时代通过农场自身积累和职工肩挑手扛建设起来的。资金投入少,建设标准偏低,需要经常性改造和维护,但缺乏公共财政的支持。目前农场内新建或硬化道路、整治河道、新建或改造饮水管网、新建或改造的电网、水库除险加固等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仍由农场承担。据统计,2001年以来全省农场用于基础设施维护投入资金达1.28亿元,给农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省政府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顺应“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两个趋势,适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国有农场是农业农村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力量,强调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场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这从根本上为解决国有农场“四化、四难”的问题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和支持保障,对国有农场尽快走出目前所面临的困境,增强国有农场发展活力,促进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建设,必将产生重要意义。
二、省政府32号文件是今后一个时期国有农场发展的行动准则和指导方针
省政府32号文件主题突出,始终贯穿一条主线、两个重点:一条主线就是充分发挥国有农场优势,加快推进现代农场建设;两个重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民生,把改善民生问题放在更为突出位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改善国有农场基础设施。
省政府浙政发〔2008〕32号文件相对浙政〔1997〕10号文件来说,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有许多新意,概括起来有6方面实质变化:一是文件的主题由改革转向发展;二是总体目标以服务农业转向服务“三农”;三是政策取向由要求给予特殊照顾性政策转向享受普惠型政策,强调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土地管理由过去重点强调土地确权登记转向作为国有资产依法监管、保护和开发;五是投入方向由过去单纯投入农业生产转向投向整个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农场整体建设从过去主要抓经济发展为主,拓展到全面抓经济、生态、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城乡一体,统筹发展,把国有农场纳入新农村建设范围。从本质来说,国有农场存在“四化四难”问题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因城乡二元结构而引发的一种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是与现代化进程相伴随的一种客观现象。文件提出坚持在统筹发展中找出路,统筹各方力量,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把国有农场纳入新农村建设范围,同等享受当地有关推进新农村的政策,为国有农场破解难题找到了有效的路子。
(二)主题鲜明,分类指导,构划了国有农场发展的总体目标。文件以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场建设为主题,提出加快产业新发展,建设新社区,培育新职工,营造新风尚,力争把国有农场建设成为我省现代农业的示范点,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和谐社会新社区的总体目标。内涵非常丰富,符合实施“两创”总战略的要求,符合建设浙江现代农业和新农村的要求,要求各地围绕总目标,发挥当地农场自身资源、产业、科技、区位、组织优势,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确定不同发展重点和方向,对国有农场进行功能定位,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和扶持政策,重视和支持现代国有农场建设。
(三)改善民生,共享成果,着力解决农场职工“三最”问题。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场社会建设,是建设现代农场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建设新社区、构建和谐农场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文件强调以人为本,处理好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使广大农场职工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改善民生的着力点是努力解决国有农场职工就业、社会保障问题和逐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等,切实保障了职工平等发展,共享成果的权利。
(四)属地管理,明确职责,让公共财政阳光惠及国有农场。根据农场隶属于当地政府和权责利紧密结合的原则,文件明确国有农场实行属地管理与负责,国有农场建设与管理由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负主体责任。在今后农场建设投入力量上,要发挥当地政府的主导作用,扶持“三农”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政策必须落实到国有农场,努力营造关心农场建设、支持农场发展的氛围,形成合心、合力、合拍的统筹格局。
(五)解放思想,创新理念,用全局的眼光研究国有农场问题。32号文件的制定过程是一个深入分析农场情况,深入研究农场问题,寻找解决问题方法的过程。从政策性问题的提出,到政策目标的确定和政策性意见的形成,都需要政府的政策规划冲破传统观念和传统体制的束缚,把农场问题放到惠及建设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放到建设新农村的大局中来充分考虑,提出既符合时代特征,又符合农场实际的,既具体又明确的,操作性强的政策性意见。文件统篇贯穿发展观念、发展思路、发展战略、发展举措和发展机制的创新。例如把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列入国有资产监管范畴,农场土地利用要科学编制总体规划,政府收回使用权要依法按程序报审批。因国家建设需要使用农场土地的,要参照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予以补偿和鼓励农场参与开发,给予一定比例留置地等规定,在国家土地紧缩调控下,这无疑是政策上的重要突破。
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贯彻落实好省政府32号文件
政策制定是研究问题的过程,政策的贯彻落实才是直接的、实际地、具体地解决问题的过程。因此,抓好3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是运用文件明确的政策解决国有农场当前存在问题最直接的和关键的一个环节。
(一)切实转变作风,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围绕主题,把握实质。各级农场主管部门是联系政府决策者和国有农场的桥梁,而国有农场又是32号文件政策的直接作用和影响对象。要贯彻落实好文件,首先要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建设现代国有农场相关的政策实质,对为什么提出建设现代农场要有一个比较透彻的分析和认识。只有充分认识新时期建设现代国有农场重要性、目的和意义,才会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二是结合实际,梳理问题。32号文件是从全省角度对今后国有农场发展做出的原则性规定,不可能包括具体行动的细节,要贯彻落实到位就必须结合不同的实际情况把这些行动原则具体化,各地及国有农场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政策执行方法,拟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逐条逐项研究;三是明确责任 ,狠抓重点。建设现代国有农场是新时期赋予农场的历史使命,是今后一个时期农场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一项动态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总体布局、明确主业;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务求实效”的原则,国有农场要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坚持因场制宜,突出重点;坚持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坚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扎实地加以推进。四是营造氛围,主动出击。加强对32号文件精神的宣传,及时迅速地把省政府促进农场发展的政策意图和措施传播到相关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意识之中,促使引导其行为向着农场所希望的方向给予关心和支持。近年来,省农业厅面对国有农场被边缘化的困境,主动争取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出台浙政办发〔2005〕96号文件;争取社会的关注,邀请省人大、省政协视察国有农场;总结推广“余杭经验”;创造条件开展现代示范农场建设;开展土地确权和职工维权行动等,努力营造农场发展良好氛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紧紧围绕现代国有农场建设,扎实做好重点工作
1、科学制订现代国有农场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农场总体发展规划是指农场根据建设现代农场要求和发展环境的变化,合理配置资源,并通过满足市场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构筑农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而拟定的战略设想。制定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是搞好现代农场建设的前提条件,是农场发展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技术路线、保障措施的集中体现,也是争取政府领导重视和职能部门支持的工作载体,更是农场项目设计包装,开展招商引资的重要依据。紧紧抓住科学规划这一龙头,做到规划先行,要以规划争取政策支持,以规划包装项目,以规划吸引投资,以规划统领建设。
2、全面落实文件明确的各项支农惠场政策。32号文件是一个政策具体、明确,含金量高的政策性文件。但这些政策所规定的具体内容如果变不了现实就是“白搭”。农场及农场主管部门要促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首先要全面了解各级、各有关部门出台过哪些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哪些优惠政策是适应国有农场的;事业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进行新品种区域试验、保护地方性种质资源等,要求逐年增加国有事业农场事业经费需作哪些准备;农场如何剥离所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职能;农场社区如何纳入当地城镇社区管理体系;农场改制如何参照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和职工安置方案等,这些问题都要尽快研究,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
3、切实加快现代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建设。32号文件将国有农场纳入城乡一体化规划统筹考虑,将国有农场区域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范畴。强调地方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统筹安排国有农场饮水管网、电网、道路、河道、生产性危房、广播和有线电视网、山塘水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区环境整治,除了各级政府的主导性投入外,省政府还决定,2008-2010年由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补助资金,支持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建设。这给农场基础设施改善带来新的机遇,必将掀起农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新高潮。改善农场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是关键,现代国有农场建设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各农场应根据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农场优势和规划实施进程,尽量做好项目储备推介,争取引进更多的社会资金,利用社会力量不断改善农场基础设施条件。
4、切实加快现代国有农场民生建设。关注农场职工的民生,是农场管理工作的灵魂。32号文件坚持民生为本,让农场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把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职工住房、妥善处理好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等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各级农场主管部门和农场应当针对这四方面的情况,查摆问题,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尽快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职工生活的重要条件,农场要依法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保障职工承包经营土地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剥夺和限制职工家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对失业、失地的职工要及时纳入当地培训再就业体系,实现多渠道就业。对职工社会保障,争取在2008年底做到应保尽保,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尽快与社保管理部门联系,争取省财政酌情一次性补助。把困难职工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妥善解决家属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历史上对农场职工住房欠帐较多,与新农村建设反差太大,应当引起农场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要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主动做好农场职工住房项目报批和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农场职工住房建设。
5、切实加强对现代国有农场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坚持与时俱进,深刻认识国有农场企业性、社会性、弱质性和区域性的基本特征,准确把握国有农场工作的规律性,增强推进现代国有农场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到位;二是坚持为国有农场服务,切实维护国有农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从职工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面履行职责到位;三是根据国有农场发展要求,加强农场领导班子的建设,改进方法,扎实工作,促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实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优化农场发展环境,把各项支农惠农的政策抓紧落实到位。
(作者单位:浙江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