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农业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农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农业投入品或者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的活动,我厅出台了《浙江省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根据举报的具体情况及贡献大小,对举报人给予金额1000至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