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农产品整治领导小组把督促建立生产纪录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一是把建立生产记录列入《实施方案》重要内容,并进行明确分工,市本级各职能处室对生产企业、合作社、获证单位三大类分别由产业、经管、科教负责组织实施。二是利用农民信箱及时通知市本级各职能处室、各县(市、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和联系处室领导,要求及时学习农业厅《关于建立农产品生产纪录的通知》(浙农科发[2007]19号),及时下达部署。三是督促职能处室依各自的职责,层层通知到应建立的三类单位,并提供《种植业产品生产纪录》和《畜禽产品生产纪录》格式,结合省厅要求,做好帮助、指导,尽快建立好生产纪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