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浙农办发〔2007〕84号)要求,请各市农业局于10月24日下班前报送以下材料:
1、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
2、各市推荐的1-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典型。
请各县(市、区)农业局将参加会议代表名单于10月23日前报各市农业局,各市农业局汇总后于10月24日一并报省厅。代表名单和文字材料通过农民信箱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厅科教处林贤锐、金小军
电话:0571-86757706、86757709;传真:0571-86757709
附件:参会代表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报送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材料和参会代表名单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