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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周报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23
 

各市农产品整治组办公室、省农产品整治组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省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目标,特别是12100%的完成情况,根据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周报报送工作的通知》(浙质安办发〔2007〕17号)等文件精神,对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工作周报报送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报送内容

工作周报包括书面报告和统计数据表两部分。书面报告包括本专项整治组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典型案例等;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统计数据表按照《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浙农科发〔2007〕18号)要求,增加主要反映国务院和省政府下达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具体格式见附件)、县城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和监测情况周报表(具体格式见《关于印发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与监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产发〔2007〕22号)。

二、报送要求

1.各市农产品整治办工作周报需同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统计报表;省农产品整治组成员单位报送书面报告。

2.报送时间和方式:10月22日起,每周一下午16︰00前,通过农民信箱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农产品整治组办公室。

联系人:厅科教处林贤锐

电话:0571-86757706 传真:0571-86757708

附件:浙农质安[2007]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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