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基本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获证农产品生产、经营、包装标识等进一步规范;县城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具体工作目标
1、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收缴产品做到100%销毁。
2、全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基本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残抽检率达到100%。
3、兽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率达100%,兽药GMP认证企业检查率达100%,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100%,兽药经营企业检查率100%。兽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饲料添加剂获证企业、预混合饲料检查率达100%,饲料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饲料中“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4、市场假冒“三品”标志现象得到有效查处;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三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5、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三类基地,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自育、自用的除外);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其中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监管率达到100%;三类基地、一般养殖场等养殖环节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兽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到100%。
6、县城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批发市场销售的蔬菜中农药残留、猪肉中瘦肉精等监测合格率,平均再提高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