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产品专项整治
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省农产品整治组     发布时间:2007-11-19
    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林业厅结合林产品生产实际,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将各项职责任务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和责任落实到位。
    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省林业厅组织各级林业部门,切实做好初级可食林产品生产环节源头监管。一是全面检查违禁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特别是国务院规定严禁使用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二是全面检查野生动物繁殖场饲料使用情况,包括饲料添加剂、兽药等。三是全面检查可食林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以及认证(定)产品质量。四是全面检查木制玩具、木质家具、人造板、木质建材等产品的质量安全,产品的甲醛、铅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等。五是探索构建可食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农产品专项整治以来省林业厅不断加大抽检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产品成熟季节性,组织质检机构对板栗、山核桃、香榧等干坚果的主产区进行监督抽查,做到及时掌握产品质量状况,确保消费安全。采取相关措施,重视后处理工作:一是对出现不合格的基地及产品发送“告知书”,指出其不合格的指标及可能存在的原因;二是对该基地进行质量跟踪制度,重新回访;三是要求基地提出整改措施,根据问题及原因限期整改;四是对基地和生产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着力推进标准化生产。
相 关 信 息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