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江山市丰和渔业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组织平台优势,在合作社内实行渔药使用准处方制度,社员不得随便买药,防治鱼病须经水产专业技术人员准确诊治后方可施行,并同55户社员签订了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实行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制度,要求养鱼户作出以下承诺:①在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绝不使用禁用的渔药和添加剂;②在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绝不滥用渔药。上市销售的水产品,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渔药停药期的规定,绝不提前出售;③在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实行规范化管理,做好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建立完整的水产养殖档案。合作社还免费赠送“三项记录”本,加强现场生产技术指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广大养鱼户的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