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24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座谈会在湖南长沙召开,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深入交流各地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部署下一阶段整治和考核验收工作。农业部高鸿宾副部长、张玉香总经济师、农业部各有关司局领导、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及负责人出席会议。高鸿宾副部长就近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和下阶段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问题作重要讲话,湖南省政府和江苏、浙江、河北、吉林、四川、福建等省农业部门代表作典型发言,张玉香总经济师进行了会议总结,并对有关工作作具体部署。
山东现场会以后,农业部和各级农业部门主要开展了重点问题督导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农民教育培训和指导服务、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工作。目前,全国12个100%的整治工作目标已有6项提前实现,其他指标也正在抓紧完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各级农业部门必须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坚决打赢这场“特殊战役”。对下阶段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问题,高鸿宾副部长提出了具体要求:
1.关于农业投入品监管问题。一是严格严格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审批登记,从源头控制高毒农药的生产。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研究从2008年1月1日起甲胺磷出口企业也必须停止生产。二是规范经营秩序,严格农业投入品经营条件和经营广告的审查,引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三是切实抓好高毒农药销毁,务必在12月15日前全部销毁所收缴的高毒农药。
2.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问题。一是增加抽检数量和品种,增加检测频率,真正做到全面监测、动态监测。二是推行市场准入,立足本地实际,加快工作步伐,尽快探索符合本地特色的市场准入方式方法。三是规范索证索票管理,农业部会同工商总局已制定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索证索票指导意见》,近日即将印发。四是对不合格农产品及时进行处理,及时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追溯,对查封、扣押的不合格农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要监督经营者予以销毁。
3.关于农产品安全生产指导与培训问题。一是加强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开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的普法宣传,大力倡导安全、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培养和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和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科技入户活动,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三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将合理使用农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依法从事农业生产的内容纳入村民自治管理范围。四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农民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
4.关于宣传和舆论引导问题。一是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发布统一、科学、权威的监测信息。三是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建立健全举报平台,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妥善解决发现的问题,及时澄清事实。四是提高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5.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问题。一是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二是完善标准制修订和实施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标准的基础研究,继续组织实施“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三是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加快推进产地编码和农产品编码制度,全面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索证索票管理,加快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四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五是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质检体系建设和完善,全面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农业部即将颁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实行部、省两级考核,请各地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加快建立农产品产地、农业投入品监测制度,建立农村巡回监测制度,把质量检查人员派到农产品生产经营一线。六是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七是完善保障机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研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配套办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争取更多的支持和投入,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6.关于农产品专项整治验收问题。全国专项整治考核验收坚持“条块结合,块块为主”原则,依靠地方政府,一级负责一级,各专项整治承担部门负责条条验收,领导小组负责综合验收。12月10日前全国完成条条的验收,12月20日前各地政府完成各自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12月下旬开展综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