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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集中销毁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
来源:省农产品整治组     发布时间:2007-12-17
 

1212,省农业厅组织各市将专项整治以来收缴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共4100公斤运送到杭州,登记验收后,委托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予以集中销毁,并举行了销毁交接仪式。省农产品整治组组长、程渭山厅长,赵兴泉、冯一鹤副厅长出席仪式,省农产品整治办、省农业执法总队、各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共50余人及浙江卫视、浙江日报、浙江新农村频道、农村信息报、浙江农业信息网等媒体记者参加交接仪式。

交接仪式上,赵兴泉副厅长简要通报了专项整治主要工作,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今年8月以来,农业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四个目标,三个重点和六项整治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查,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奋战,农业部规定的农产品专项整治12100%的目标已经完成。集中销毁甲胺磷等高毒农药,既表明了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农业部门对禁止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的决心和信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部门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要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新的起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决不让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产生反弹;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决查处并依法严厉打击经营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以净化农业生产环境;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和加强教育培训,让农民群众养成安全生产的习惯,真正做到“四要四不要”,要合理使用投入品,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及化学物质;要科学安排生产,不要在不适宜区域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要积极实施生产记录制度,不要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不要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起“安全生产,放心消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工作氛围,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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