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农业厅农垦局为了解决当前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2003年第322号公告、农业部等四部委局2006年632号公告、农业部等六部委局2008年第1号公告要求,根据省农业厅《河北省2008年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整治工作方案》,从2月17日开始,省农业厅农垦局对河北垦区农药市场5种高毒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河北省局领导对此项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5种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督导小组采取听(听取各场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看(看经营门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帐、证卡等)、查(检查门市销售及存留农药)、谈(与经营人员座谈是否了解高毒农药禁用有关法律法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农场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整治工作落实。(河北省农业厅农垦局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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