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场系统组织学习贯彻省政府32号文件精神
来源:厅农场局     发布时间:2008-06-04

    5月29日,杭州市农业局召开全市国有农场工作会议,会议主题是学习领会《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2号)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农场局方丽槐副局长应邀出席会议,并就32号文件出台背景、文件起草所坚持的原则、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如何把握文件精神精神实质和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做了专题辅导。杭州市农业局吴继先副局长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对杭州市农场系统学习贯彻好32号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吴副局长认为,省政府32号文件是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近10年来农场改革发展的经验总结,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和非常具体的操作性。文件主题鲜明,特别是对促进农场发展上有四大突破:一是确立农场发展新目标,即“四新三先”;二是农场发展政策新突破,“两个纳入、一个享受”,即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本地发展总体规划,享受农业农村的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农场管理职责新突破,明确了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四是农场资产管理上新突破,例如农场土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更加规范、更加优惠。吴副局长强调,全市农场主管部门和农场要把握新政策,落实新精神,解决新问题,实现新发展。农场主管部门在学习文件时,要积极关注文件可能带来的新影响,在贯彻当中,要主动研究,主动工作,把政策落实到位。各个农场要按照统筹发展、持续发展和分类发展的要求,根据各场自身特点,制定发展规划,推进现代示范农场建设。杭州市新农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7大类101个项目中,已将现代示范农场建设列入其中。农场要围绕自身发展,主动争取政策,认真包装好项目,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农场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