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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为国有农场服务年”活动的开展,切实维护农场和职工的利益,确保年底顺利完成各项考核指标,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7年农业工作“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要求各市上报开展“为国有农场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及主要做法。希望各市农场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保证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市开展“为国有农场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及主要做法请于2007年5月10日前用农民信箱或传真报我局经济发展科。 联系人:王云娟,联系电话:0571-87251923,传真:0571-87251928。
附件:“为国有农场服务年”活动基本情况表
服务年情况调查分析表.xls
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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