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现代示范农场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农场局     发布时间:2007-04-20

 

 浙场发〔2007〕20号

关于做好现代示范农场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各有关农场主管部门,各有关农场:

    2006年,全省选择了20个基础条件好、产业优势明显、辐射示范带动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国有农场率先开展了现代示范农场建设试点。目前,各试点单位已基本完成农场总体规划的编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示范农场建设的意见》(浙农专发〔2007〕48号)精神,现就做好现代示范农场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工商资本投入农场建设,是促进农场经济结构调整,拉动农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农场发展新格局的重要途径,也是现代示范农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农场主管部门和农场要充分认识做好现代示范农场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招商引资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要进一步明确招商任务,创新招商模式,以大招商引来大投资,实现大发展,努力开创招商引资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力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要高度重视项目招商引资质量,按照现代示范农场的总体规划,全省将建立一个多层次、宽领域和内容充实,论证充分,制作新颖的项目库;农场应采取项目指南、宣传图片、光盘等多种形式搞好项目准备和包装工作。要围绕都市农业型、精准养殖型、设施农业型、绿色生态型、良种繁育型、休闲观光型等类型的现代农业建设,突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要充分利用农场招商的比较优势以及适合发展的特色产业,准确把握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变化,以优势特色项目和符合国家投资导向的项目搞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和工商资本向农场集聚,使农场成为吸引各类资本的主要平台。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让农场在当地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有目的、有计划、有准备地参加招商活动,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三、优化环境,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服务水平。为投资者做好服务工作,这既是吸引外资的直接需要,也是安商、亲商、富商的有效措施。各级农场主管部门和农场要把优化环境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把当地区域概况、投资环境、投资导向、投资成本、投资政策、投资程序、投资服务等具体情况向投资者进行解答。同时要树立诚信意识和帮助落实当地政策,切实为投资者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提供方便、快捷、良好的服务。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增强“一盘棋”的思想意识,形成招商引资合力,做好每一个环节的服务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要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四、加强领导,确保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农场主管部门和农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现代示范农场建设试点单位的项目包装、政策制定、合作方式、洽谈等,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形成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狠抓措施落实。对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已签订的协议、合同等项目实行跟踪,做好招商项目由协议到合同、由合同到建设、由建设到投产见效等各个环节。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农场的整体对外宣传力度,增强对外来投资者的吸引力,大力营造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省农业厅打算在10月份举办项目招商引资推介会,各现代示范农场建设单位原则上要提供3至5个质量比较高、编制规范、并已经过科学论证的招商项目。

各单位开展项目招商引资情况和招商重点推介项目(见附表)的材料,由各市农场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用农民信箱或传真于2007年5月30日前报我局。联系人:傅兴武   电话:0571-87251928(兼传真)。

附件:××农场招商重点推介项目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 农场  招商引资  通知

 


抄送:赵兴泉副厅长

浙江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2007419日印发

附件:

××农场招商重点推介项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合作方式

 

项目规模

 

项目简介:

1、         项目前景及建设条件:

2、         投资估算:

3、         效益预测:

 

 

 

 

 

 

项目可供资料

 

备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地扯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网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