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十大惠民”行动,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50万口。上半年,全省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4.8万口,占全年目标任务50万口的49.6%,占
上半年计划任务22万口的112.7%,超额完成上半年计划任务。主要措施是:
一、抓组织领导落实。农业厅成立了由滕彩元厅长任组长的落实惠民行动领导小组,年初提出了农村沼气建设惠民行动目标市(州)分解方案,并通过省政府目标办下达到各市(州)政府,市(州)政府层层下达到县(市、区)和乡(镇)。同时,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列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李冰杯”农业项目竞赛评比活动内容,根据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资金落实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等对市(州)考核。
二、抓项目资金落实。上半年,落实国家和省级沼气项目资金39872.4万元。其中,落实2006年中央国债资金1.81874亿元,支持105个县(市、区)建池18.1874万口;落实省级财政支农资金1亿元,支持12个血防重点县建池2.841万口,100个其它县(市、区)建池24.07万口;落实省级扶贫资金5000万元,支持民族地区、升钟水库重淹区、广安水淹区、大骨节病病区和革命老区等贫困地区的35个县(市、区)建池5万口;落实市级财政省级项目配套补助资金5368.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6316.6万元,成都、攀枝花、德阳、乐山、宜宾、雅安等6个市和其它市部分县将补助标准提高到1000元。
三、抓技术保障落实。大力推行建管分离运行机制和沼气物业管理服务机制,确保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继续加大沼气生产工培训力度,上半年培训沼气生产工2091人,全省沼气生产工总数达到1.6159万人。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骨干技术员跨区域异地帮扶大协作,重点支持建设任务重和技术力量较弱地区的沼气建设。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先后三次发出加强沼气建设和管理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落实沼气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报告制、沼气生产工就业准入制等制度,采取发放安全手册、媒体宣传、专业队服务、安全督导等措施,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
四、抓项目监管落实。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公示公告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进度月报制、项目实施督查制、项目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等制度,确保项目实施阳光操作。为强化监管,坚持日常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采取实地考察、进村入户、走访农民、明察暗访等方式,核实惠民行动的落实情况,了解农民的满意程度。按照省政府督办室的统一安排,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了季度督查。在春耕生产和“双抢”期间,由厅领导带队,组织5个督导工作组,统一对惠民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大力度的督查监管,有力地推进了惠民行动的落实,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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