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5-02-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业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全市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沼气技术推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对沼气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
    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处理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和生活污水,可以实现污染的资源化治理,发挥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双重作用。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业废弃物特别是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污染严重,部份生猪重点产区的污染已严重影响了农村环境和农民的生活质量。对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沼气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农业经济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建设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沼气技术推广领导小组、各县(市、  区)要相应成立推广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推广工作全面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把沼气推广工作与“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绿色农业示范县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促使沼气技术推广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生态市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我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总体要求,全市沼气技术推广工作的目标是:至 2007年,全市85%的规模养殖场(存栏生猪50头以上)建设沼气治污工程;新建的农民新村、农村集镇全面取消三格式化粪池,推广无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池,实行达标排放。为确保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沼气工程的规划和建设。一是要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结合《嘉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按照畜禽养殖分布和存栏量大小,制订畜牧业沼气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推广计划,按照畜禽粪污量以及综合利用的条件确定沼气工程建设工艺类型,在具备农牧结合、种养结合条件的养殖场,重点推广“猪(畜)一沼一作物”农业生态模式,沼液全部用作农田肥料,实现污染的零排放;在不具备种养结合条件的养殖场,重点推广畜禽污水沼气处理技术。凡新建、扩建、改建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在项目规划、审批、建设时,应同步考虑沼气治污设施建设,并与项目同步验收使用。二是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原则,推行粪尿干湿分离、沼气作燃料、沼气加温、沼气发电和沼液综合利用等措施,减少工程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沼气工程的经济效益。三是要积极推广无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池。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小城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布局,将生活污水净化池纳入规划之中,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全面替代三格式化粪池,实行生活污水净化处理。
  三、增加财政投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推广沼气技术、推进农业污染的资源化治理是一项惠及“三农”、提高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的基础性工作,此项工作面广量大,资金投入多,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沼气技术推广的政策扶持力度,增加财政投入,通过建立示范点和实施沼气工程财政补助,发挥技术引导和财政补助激励的作用。2005-2007年,新建畜牧养殖场沼气工程的建设经费采取县(市、区)财政补助一点,乡(镇)、村承担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的办法筹集,具体分担比例(数额)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各地要通过示范引导,逐步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导向、农民投人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的多渠道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各级财政对建成后的沼气工程的检测、管理和技术服务应给予支持,相关经费应纳入经常性预算。各级农业经济、环保、科技等部门应积极争取省和国家的专项资金,扶持和推动我市的沼气工程建设。各级支农资金、科技发展基金和节能专项基金等,都要积极支持沼气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示范和推广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搞好管理服务
    沼气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专业性强,各级农业经济部门要加强沼气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农业特殊行业沼气工就业准入制度,做到沼气工程专业化设计、专业化施工、专业化服务。要按照国家沼气工程标准,严格技术设计和施工规范,严格沼气工程配套产品的标准,严格工程质量的监督和验收,确保沼气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要做好建成沼气工程运行管理和保养维护等服务工作,确保沼气工程安全高效运行、各级政府和农业经济部门要重视沼气推广管理队伍的建设。稳定和充实沼气推广管理的技术力量,进一步强化和明确职能,建立和健全服务网络。各县(市、区)及乡镇应明确承担沼气推广管理职能的机构和人员。农业经济部门要搞好技术培训,加强沼气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提高沼气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