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 增加沼气建设投资规模
来源:浙江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02-2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提出: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从2006年起,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普及户用沼气,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