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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农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必要性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民群众要求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我市争创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需要,更是确保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减量化排放、 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思路,统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因地制宜,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争到2010年,全市80%的农村基本达到雨污分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治理,达到农村卫生整治、生态和谐的目标。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措施
1、科学规划,分类指导。
根据城镇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数量,合理规划布局全市污水处理厂。凡能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农村,原则上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系统.同时,根据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科学确定适合农村不同类型的污水处理方式。当前我市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分以下四种。
(1)无动力厌氧工程处理模式:地势平坦共有一定落差的村庄,通过统一建设地埋式大型净化沼气池,将全村生活污水通过管道网络格栅井收集汇流沼气池,采取无动力厌氧工程实行统一处理。
(2)微动力好氧工程处理模式:村内轻污染家庭工业或养殖场污水采取微动力好氧处理模式。即在无动力厌氧工程处理的基础上配套做动力曝气设施。
(3)小型沼气池处理模式:村庄内地势较复杂。不易统一铺设污水管道的村,实好多户联建沼气地处理模式。农居特别分散的,单户安装玻璃钢生活污水厌氧净化器处理。
(4)湿地处理和植物吸收处理模式:经以上三种方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有条件的农村应配套湿地处理或植物吸收处理,以达到更好的处理效果。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处理方式,为提高处理效果,可综合采用以上几种方式,也可充分利用资源,实行有机肥还田。
2、因地制宜,分步推进
各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内农村经济状况、地形地貌和群众积极性选择一批不同污水处理模式的村先行试点建设,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推进。2006年,各镇、街道要开展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各行政村污水排放现状。明确今后污水处理模式,并在有条件的村和水源保护区上游村先行启动实施。2007年、各镇、街道选择30%以上村建成适应本村实际的秀水处理设施。2008年-2010年,全面推进并基本完成80%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
3、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是一项涉及多个单位的综合性工作,为理顺关系,整合资源,提高办事效率,将有关职责明确如下:镇、街道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分类治理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做好项目招投标和项目验收工作,组织村集体和农户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实施村要建立实施监督小姐,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农业局是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项目建设的业务部门,牵头做好全市农村生活万水处理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和技术服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环保局负责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系统项目的实施和建设,负责对全市生活污水排放监督检查,参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规划,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考核。建设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考核。财政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扶持资金的及时筹措,监督资金规范运行和审核拨付。水务部门参与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生态办、一体办配合农业局做好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和工程的监督检查与验收考核。
加大农村污水治理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强与科研单位的技术合作,不断引进科技成果,开发推广适合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和资源利用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化技术模式,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施建设质量和运行质量,确保处理后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4、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 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需要政府 的积极引导、大力推动,更需要农民的主体参与和自觉行动。各地、各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为加强领导,市里成立由宋英豪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季金甫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局、农业、一体办、生态办、环保、建设、国土、水务、财政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内。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从2006年开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列入城乡一体化资金补助范围。实行以奖代补制:污水处理工程由镇(街)负责实施管理,工程完工后,由镇(街)组织、农业局会同市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1、厌氧池统一接钢筋混凝土结构进行建设,按厌氧池池容奖励。厌氧池池容100立方米以下的,每立方米厌氧池池容奖励480元(包括集水池、厌氧池、兼性滤池等土建费用,以下同);厌氧池池容101-400立方米的,每立方米池容奖励450元;厌氧池池容401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池容奖励430元。2、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根据工程完工结算金额,按厌氧池奖励标准的1-1.6倍予以奖励。3、工程再配套湿地处理方式的,按湿地处理方式实际投入额的70%给予奖励。4、相对欠发达村奖励标准,再增加20%。建城区外纳入城镇污水的村、异地奔小康村和实施全拆全建旧村改造的村不列入奖励范围;建城区外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农村,村外管网建设工程,不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励范围。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面广量大,各相关部门必须简化程序、重在服务,积极帮助镇(街)、村做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实事。
义乌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