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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随着规模化集中养殖的迅速发展,畜禽排泄物和冲洗污水大代表量增加,给环境造成极大压力并制约了畜牧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发展农村经济、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以沼气、畜禽干粪收集处理中心为纽带的畜禽排泄物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工作内容
(一) 存栏母猪10头或肉猪50头(其它畜禽按标准折算)以上养殖场(户),按要求建沼气综合利用设施和雨、污水分离设施。设施包括干粪暂储池和厌氧发酵池(按池容比养殖量1︰3-4建池),安装沼气、沼液利用设施,建设雨、污水分别收集系统。既对养殖排泄物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又进行资源化利用。
(二)倡导生态养殖。鼓励建立以沼气为纽带,链接种植养殖业的各种生态模式,如猪—沼—果蔬、猪—沼—蚯蚓、猪—沼—鱼、猪—沼—苗木等;鼓励采用多种方式利用沼气,如沼气加温、沼气发电等,提高物质和能源的循环利用率。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建立生态养殖模式要求:存栏500(含)头以下、501-1000(含)头、1000头以上,分别建氧化塘30m3、60m3、100 m3;配套消纳土地面积分别为5-20亩、20-50亩、50亩以上;排设水泵和沼液输送管网。
(三)以存栏2万头为单位,建设畜禽养殖干粪收集处理中心。在收集范围内的养殖场(户),按养殖规模建设干粪暂储池。
(四)建立畜禽养殖排泄物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服务体系。对养殖场(户)和干粪收集处理中心进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设施的功能,提高处理效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各种有效形式向规模场提供优质服务。普及沼气、沼肥综合利用知识,以沼气建设为抓手,努力建设生态农业。
二、奖励政策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适当补助”的原则,畜禽养殖排泄物处理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养殖场(户)自行解决。县财政及各镇(区)根据县政府有关政策,对完成设施建设,并通过县级验收的养殖场(户)及处理中心进行奖励。
(一)新建沼气综合利用设施的奖励政策,县级按建30立方米以下(含)厌氧消化池奖60元/立方米;建50立方米以上(含)厌氧消化池奖80元/立方米;建250立方米以上(含)厌氧消化池奖80元/立方米,另奖2万/场。建设经费各镇作相应配套。
(二)建立生态养殖模式。存栏500头以下(含)养殖户,每户奖1500元;存栏501—1000(含)头规模养殖场,每场奖2000元;存栏1000头以上养殖场,每场奖2500元。建设沼气发电设施每千瓦奖1500元。
(三)畜禽养殖干粪收集处理中心建设及运行。以处理2万头为基本建设单位,县补助25万元/处。运行费用以年生产有机肥500吨以下(含)补3万元/处·年,超500吨按60元/吨补助(数量以有机肥销售凭证并由各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核准)。建干粪暂储池以12m2为基本建设单位,每单位补助300元。收集处理中心、暂储池建设及中心运行费用各镇作相应配套。
(四)鼓励使用生物有机(复合)肥。对使用畜禽养殖干粪收集处理中心生产的生物有机(复合)肥的农户补助50元/吨(由农业技术推广站推广并统计和发放补助),奖施用户所在地农业技术推广站技术推广费10元/吨。
三、工作要求
总体要求:到2010年全县完成生猪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的沼气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开展农村畜禽散养的污染治理。从今年开始计划在2006年的基础上每年按20%的增幅新建户用沼气池,力争到2010年散养户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到2010年,2009年前所建畜禽养殖干粪收集处理中心的运转负荷达到80%以上。指标列入海盐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内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综合利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我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力合作,切实加强领导。县环保局加强对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县农经局做好综合治理和利用技术的指导工作。各镇、区在宣传、发动、落实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开展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各镇(区)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养殖规模、地理环境,采取不同的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改变养殖区环境脏、乱、差的面貌。坚持边治理边巩固,建立起各项长效管理机制,使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治理和利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管理,严格验收。
在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治理和利用工作过程中,各镇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注重安全,加强管理。各养殖场(户)须按标准建设治理设施。县环保、农经、财政等部门要强化督查、指导,严格质量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进行奖励。对不采取任何有效治理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户),由环保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着力推广,提质增效
生物有机肥的推广使用,即可解决畜禽养殖排泄物的高效利用问题;又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增加农民收入;还可改善土质,提高我县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要着力引导农民逐渐回归到使用有机(复合)肥的好传统,力促土地、水源回归良性生态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