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生态并举 惠民与兴业并重——杭州市召开全市农村能源“双十万”工程建设工作会议
  作者:杭州市农能办   发布时间:2008-09-23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双十万”工程实施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和《杭州市农办、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农村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全市农村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力度,推进农村节能减排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9月9日上午,杭州市召开了农村能源“双十万”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各区、县(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老城区涉农部门)的分管领导,各区、县(市)农村能源办主任,杭州市农村能源办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杭州市农办黄幼钧副主任出席会议,省农村能源办王建伟主任、市发改委吴九奇处长、市“生态”办葛斌副处长等领导应邀到会,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余杭区农业局、建德市林业局和淳安县农业局分别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太阳能开发利用和户用沼气建设等不同的层面推进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工作情况作了典型发言,市农能办陈振库主任就“双十万”工程和农村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文件的精神和有关政策、指标要求、申报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说明。市“生态”办葛斌副处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农村能源工作在农业农村生态建设上的作用和成效,并表示将继续给予协助和支持。市发改委吴九奇处长着重强调了“双十万”工程将是全面促进我市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市发改委将配合农办、农村能源办做好“双十万”工程建设工作,并尽可能从其它政策中积极扶持“双十万”工程的建设。
 
         省农能办王建伟主任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我市的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工作和所取得的成效,他说,近年来杭州市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工作可以用四点来概括:一是协作好,二是投入大,三是措施多,四是工作实。他指出,当前我省农村能源发展形势较好,受到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但农村能源工作也还存在着体系断层、职能错位、管理失范、社会化服务相对滞后、部门职能交叉等问题,其中问题的重心是农村能源队伍建设的问题。对当前及今后的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王主任指出,必须围绕农业和农村生态和谐发展这个目标,转变工作思路,坚持资源化利用优先,能源与生态齐抓,建设、管理、维护并举等三个原则,突出培育四个重点:一是要突出培育一支农村能源管理队伍,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内外协作,突出培育一支农村能源技术队伍,三是要突出培育一支社会化服务队伍,四是要突出培育一批农村能源项目的示范点。
 
         最后,市农办黄幼钧副主任对我市“双十万”工程建设和当前的农村能源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1、要把握时机,积极有为。今年以来,国家、浙江省和杭州市均出台了涉及农村能源建设内容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我市农村能源处在一个良好的发展时机,我市农村能源工作一定要抓住机遇,积极有为,落实好“双十万”工程的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农村能源在我市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2、要依托载体,创新工作。我市农村能源工作一定要积极借助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态势,结合“百千工程”、“生态市”建设两个载体,按照农村生态和谐发展目标,拉高标杆,强势推进,围绕能源与生态并举、惠民与兴业并重和技术应用多元化、推广模式标准化、项目管理规范化、后续服务常态化的思路和要求,努力打造杭州发展模式,争当全国沿海地区的标兵。3、要落实任务,扎实推进。对于当前及下半年农村能源的工作任务,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一定要继续做好项目的落实、督促、检查工作。“双十万”工程项目建设的申报等各项工作都必须规范,各地一定要实事求是,把好事办好。4、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在“双十万”工程项目建设中,各级农村能源部门必须进行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始终坚持标准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发挥应有的作用,取得更好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