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率先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
来源:磐安县农业局 发布日期:2008-07-11

 

521,我县种植业、畜禽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全部录入到国家数据处理软件中,标志着我县提前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第一阶段工作任务。 

521,我县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全部录入到国家数据处理软件中,标志着我县率先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任务。

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高、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我县按照省、市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全面抓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制完成了《磐安县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选聘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及数据录入员。

二是强化培训,抓好宣传。举办全县培训2次,参加培训167人;印发宣传资料2520份,张贴宣传标语及图片200张,进行媒体宣传3次。通过宣传,明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把全国污染源最新情况摸清楚,可以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减少污染源排放、加快污染源治理。

三是进村入户,如实填报。从31开始,全县66名普查员进村入户普查,在5名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根据农户提供的数据,实事求是填报普查表。完成种植业普查1099户、畜禽养殖业普查102户、水产养殖业普查85户。

四是严格审核,准确录入。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上报的普查表严格把关,力求抽样结果的科学、规范和正确,重点抓计算、关联、逻辑、合理性数据审核。对普查数据录入,采用初录和复录二步完成,在录入和复录完成后进行录入数据正确性的批量对比核实,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

面对普查工作紧迫性,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千方百计克服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加班加点赶进度,确保提前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复录和审核工作,并在531日前直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