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农村信息服务点建设对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浙江农民信箱的作用,加快我市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的步伐,根据瑞农信发[2007]5号文件《关于做好农村信息服务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乡镇申报,同意新建强华大棚草莓合作社等40个农村信息服务点,规范建设锦湖街道进星村等60个农村信息服务点,名单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各农村信息服务点建设对象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 “八个一”标准进行建设。即一个明确的承办主体;一套信息网络设备(奔四3.1或双核2.8、17寸液晶、512M内存以上);一部固定电话;一名较熟练操作电脑的兼职信息人员;一块经过认定的农村信息点牌子;一个能够提供信息服务的固定场所;一块宣传墙报;一套服务制度。10月底前,各信息点要做好网络设备采购、申请电脑上网、建立信息点服务制度等工作;市农民信箱领导小组将于11月上旬组织人员按照“八个一”标准对各农村信息服务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每个新建信息点补助3000元,同时享受上网费优惠政策;每个规范建设信息点补助1000元。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达不到建设标准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一:新建农村信息服务点建设对象名单(40个)
附件二:规范建设信息服务点建设对象名单(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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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农民信箱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ОО七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 农村信息服务点 建设对象 通知
抄送:省农业厅、温州市农业局、市农民信箱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市电信局
蒋珍明市长、郑邦良副市长
瑞安市农民信箱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