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明电(2007)204号文件通知,为积极探索农产品营销新途径,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省政府决定于2008年1月9日至14日举办首届浙江省农民信箱网上农博会。现将组织参加网上农博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农博会内容
利用浙江农民信箱网络平台,联合电视、报纸、电台、网站等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农产品网上展示买卖洽谈、配送等活动,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农产品营销工作。届时,省政府领导将出席开幕式,浙江电视台“公共新农村频道”、省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和有关媒体对开幕式进行现场直播。
二、时间
网上农博会时间:2008年1月9日-14日举行,为期5天。其中开幕式于1月9日下午2:30举行。
三、参加开幕式人员
(一)市分会场。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三产服务与粮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供销总社、市广电局等部门各一名领导;市农经局参加人员自定。
(二)镇(街道)分会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农业领导,浙江农民信箱管理人员、农技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和农产品购销企业代表各1 名(由镇、街道负责通知落实)
(三)行政村收视点。由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浙江农民信箱管理人员组织农民群众特别是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等收看。
四、其他事项
(一)请市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开幕式集中活动现场,落实20台上网电脑,引导浙江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发布信息,组织网上摊位用户同时在线,组织20家以上客商和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发布信息、开展贸易洽谈。
(二)请市科技局将本次网上农博会链接到本地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链接图标在省政府网站(www.zj.gov.cn)或浙江农民信箱(www.zjnm.cn)下载,链接时间为1月5日至2月5日。
(三)各镇、街道要配合做好网上农博会相关组织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收看开幕式电视直播活动。落实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等做好行政村人员的收看工作;各行政村要及时公告村民,重点组织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等进行收看。
(四)开幕式市分会场和集中活动现场在市科技局科技信息中心。请参加人员于1月9日下午2:10前报到。
(五)请市农经局、市科技局做好会务准备工作。请市级新闻单位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六)请各镇(街道)将参加开幕式镇(街道)分会场活动的人员名单于1月7日下午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科。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