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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业培训工作,培养现代职业农民,厅决定召开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阳光工程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阳光工程的工作成效和管理经验,研究部署今年的阳光工程实施工作。刚才,云和、富阳等管理单位及培训基地已经在会上作了很好的发言,各有特色,听了以后很受启发,其经验和做法非常值得大家学习借鉴。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主要讲两点意见:
一、 齐心协力,阳光工程培训取得明显成效。
农民培训工作,事关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和现代农业建设,是农业科教工作的一件大事和要事。厅历来重视农民培训工作,上个世纪90年代,重点实施了绿色证书培训工程,为当时高效农业建设培养了一大批有知识、有文化、会经营的骨干农民。2004启动阳光工程培训以来,农民培训工作从农业技术培训拓展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在各级的共同努力和合力推进下,培训工作再创佳绩。据统计,2004—2010年,7年时间全省共完成阳光工程培训39万人。
回顾阳光工程的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4-2008年。基于当时农村劳动力比较富余,而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就业能力不高的现状,为帮助富余农村劳动力尽快从农村转移出来,实现异地就业,增加劳动收入,这期间的阳光工程培训工作重点是对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重点落实在了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业等行业的职业技能上。五年间,阳光工程在促进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共培训转移就业农民28万人。第二阶段是2009年至今。随着我国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结构、流向的变化,为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创业需求,从2009年开始,阳光工程及时启动了转型工作,由单纯外出务工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转变,由偏重服务城市发展向注重支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转变,由以外出就业培训为主转向主要围绕农业和农村服务业等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两年来共在30个县(市、区)实施,共投入培训经费41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744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补助经费2436万元,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7.5万人,实现了成功转型,为培养新型农民、培育特色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和推动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在促进农民就业创业上作用明显。调整后的阳光工程,进一步挖掘了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的就业潜力,推进了涉农职业和岗位的开发,拓宽了农民就业增收的渠道。参训农民通过接受比较专业和系统的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技能培训,普遍掌握了能够实现稳定就业和增收致富的一技之长,相当数量的农民还获得了岗位职业技能证书。
二是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上作用明显。各项目县围绕当地农业“两区”建设、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制订培训方案,编排培训课程,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大户等生产主体学习新知识,应用新技术,并示范带动周边农民运用,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水平,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如嘉善县天凝镇根据当地雪菜产提升需要,专门为种植和经营户量身定制了园艺工培训班,有效促进了当地雪菜生产水平和品牌建设。
三是在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上作用明显。调整后的阳光工程,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业人员培训作为重点内容,有力促进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两年来,全省共计培训各类农业服务体系人员2.4万人,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7900人,机防手3800人,农机使用与维修人员10024人,沼气工2430万人。各地还根据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人才需求,积极培养农产品加工、经销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四是在促进农民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上作用明显。按照“政府推动、学校承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和要求,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形成了一套培训机构公示、培训班“三堂课”制度、信息报送、台账登记等较为完整的阳光工程培训组织管理和保障制度,其经验和做法已在我省的农民培训工作中得到广泛借鉴和运用。
二、 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
我省的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地区之间不平衡,组织方式有待创新,培训内容及参训人员结构有待优化,培训经费还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阳光工程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农业“两区”建设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面向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和农村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目标,深入组织从业人员实用技能培训,积极推动农业创业培训,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农民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阳光工程,是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基本保证,是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省、特色精品农业大省”的重要基础。阳光工程培训自2009年转型后,已完全由过去的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主,转变为农业生产技术和技能培训。对此,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培训基地要对阳光工程有全新的认识,按照转型后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组织实施阳光工程培训,作为“十二五”开展农民培训工作的主载体、提高农民素质的主抓手,认真加以落实。
二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今年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已下达到各地,确定在44个县(市、区)中组织实施,计划培训阳光工程学员38700名,其中农业部计划35000名、省级计划3700名,创业农民培训200名。共安排培训经费2237万元,其中农业部项目经费980万元,省财政配套经费1200多万元,无论在参与单位、培训人数及经费投入上,都有新的增加。今年的阳光工程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和省厅的要求,抓紧落实方案,扎实做好工作,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要进一步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效果。一是围绕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培训。如配合农机购置补贴、沼气工程、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条件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实施,重点培训农机使用与维修、村级动物防疫员、沼气生产工等。配合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实施,组织开展农资经销员知识培训;二是围绕促进农民创业开展培训。以外出务工返乡农民、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和有志于在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为重点,引导和扶持受训农民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创办农业企业,推动农业的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围绕规范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开展培训。培养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能带领农民合作致富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四是围绕农民服务体系发展开展培训。如对农村经纪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从业人员(机防手)等开展培训;五是围绕农产品加工开展培训。对拟进入或新进入农产品加工企业就业的农民,开展农产品加工岗位技能培训等。
三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各级要站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加强对农民培训的统筹工作,制订完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培训任务。特别是市、县两级培训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协调工作,突出处理好三大关系:一要处理好与产业科室的关系。加强工作沟通,一方面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培训资源,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产业部门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为各行业、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二要处理好与各培训基地的关系。明确管理部门与培训基地的职责,强化指导服务,让培训基地有充分的自主权,调动积极性。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培训监管,搞好检查验收。对未能较好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要求的及时培训进行整改甚至调整计划实施;三要处理好与各类培训项目之间的关系。近年来各地承担的农民培训任务较多,既有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又有当地实施的其它培训项目。各项目县要将阳光工程培训与其它培训项目在培训对象、经费核算上要严格区分开来,不能相互替代和混为一体。同时,要根据团省委38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共青团与我厅联合实施的农村创业就业行动相关衔接,组织更多的青年农民参加阳光工程培训和创业培训。
四要求新求实,积极探索。各培训机构要结合当地农业产业特点和农民需求,采用工学交替、分段学习、强化实践、跟踪服务和开办农民田间学校等多种形式,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突出参与性、趣味性和实效性,增强吸引力。要加强阳光工程培训与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的结合,鼓励和引导受训农民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要重点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阳光工程培训机制,由他们组织培训学员、提出培训内容和时间,培训学校组织实施,进一步推进技能培训与生产应用的对接,今年承担省级培训计划和创业农民培训计划的项目县,要在这方面有较大突破,其它各项目县也要积极探索,选择若干个组织开展试点。要加强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改善设施手段,编制培训材料,培养师资队伍,充分应用多媒体教学、视频系统、电视片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培训教育方式。
五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要进一步加强培训过程管理,重点建好四项制度,一要建立好公示制度。各项目县要及时向农民公布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等内容,授受社会监督;二要建立好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网上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审核和上报培训信息。各培训机构要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10天内将该班培训学员相关信息录入到项目监管系统;三要建立好台账登记制度。各培训机构应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台账》,并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师和培训学员分别签名;四要建立检查验收制度。要求各县管理部门在每期培训班开班时,派专人到班讲解阳光工程政策,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挥学员对培训情况的监督作用。在培训结束后,按照培训规范逐班次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省厅将适时组织进行对口检查。要突出加强对培训经费的使用监管。保证“阳光工程”在阳光下操作,严防虚报学员、套取资金、培训时间及补助经费缩水等各类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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