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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媒体高度关注我省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设
为加强农业科技基础,推进农业创新创业,去年以来我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浙政办发(2006)130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展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到目前,全省各县(市、区)政府已全部出台文件及配套政策措施,全面开展责任农技制度建设,实现了全省全覆盖,并引起了中央媒体的高度关注。7月31日,农民日报头版头条刊发了题为《公共服务有钱做了流失人才回归了 农技人员有责了 浙江农技推广体系活力重现》的报道,全文如下:
公共服务有钱做了 流失人才回归了 农技人员有责了
浙江农技推广体系活力重现
(记者蒋文龙郑盈盈)近年来,浙江探索将“责任制”引入到农技推广领域,每个责任农技员像“班主任”一样,全面负责一个区域的农技推广任务,有效地调动了各方积极性,为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农技推广体系近年来出现诸多不适应农业发展的现象。2005年调查表明,浙江有20%的农技员在编不在岗;在岗农技人员近一半的时间精力并未用在农技推广上。 农技推广症结究竟何在?浙江省副省长茅临生认为,一是农技推广的性质定位存在问题,农技推广究竟是政府公共职能、事业性质还是属于市场行为、企业性质,因为定位模糊,最终导致一些地方政府职能缺位;二是农技推广管理缺乏责任,缺乏制度,农技人员的职责不清。说到底,对政府,对整个农技推广系统,对农技员个人而言,存在的都是“责任”问题。 浙江有关决策部门认为,农技推广特别是公益性农技推广是一种公共服务,政府责无旁贷。政府必须要有一支专职的队伍,浙江分别对县级政府、农口有关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的各自职责予以明确。从2007年起,浙江大范围推行“责任农技推广制度”。省财政拿出1.5个亿,县财政、乡镇财政再拿出配套资金,将公益性农技人员的办公、人员等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工资、养老、医疗等待遇按同类事业单位的政策执行,一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专职从事农技推广。 仙居是浙江经济欠发达县,由于财政相对困难,前几年,100多名农技人员工资福利长期得不到落实。农技人员想的最多的不是如何推广农技,而是如何讨要工资。2007年,仙居县财政拿出1500万元资金配套省财政资金,彻底解决农技人员长期拖欠的工资养老等问题,让农技人员重新回归农技岗位,全心投入农技推广。 然而,如果农技人员“纸上写写、嘴上说说、走走看看”,改革就将流于形式。为此,浙江在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上做了探索,首次把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引入到农技推广改革中,把每一个农技人员都看成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对农技人员进行分层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别设计责任体系,并实现制度化、长效化。 浙江把农技队伍分为“首席专家、责任农技员、农技指导员、社会化农技人员”四大类,他们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由县(市、区)内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的农技人员担任,每个主导产业择优确定1人,承担统领该行业农业技术推广责任。他们不但要提出相应产业的发展方案、开展技术试验、示范、为农民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同时还承担相关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责任农技员主要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员担任,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由若干村、片组成)所有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履行类似学校“班主任”职责,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必须无条件负责邀请其他“任课老师”代为解决;农技指导员则主要由县一级其他农技推广人员组成,承担面上的工作指导、咨询培训、技术服务。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则是聘用各行各业的农技人员,完成政府“花钱买服务”的任务。 浙江省还建立健全了激励考核机制。以往农技人员考核与机关行政干部考核如出一辙,考核结果都是机关、乡镇、领导说了算,农技人员为农民推广了多少技术、创造了多少价值,与工资奖金关系不大,农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然不高。为了改变状况,浙江以各类农技人员的责任为依据,专门打造了一套量化考核方法,按照4∶3∶3比例,不但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可以打分,农民也成了评委,对农技人员有话语权。 浙江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的责任农技员吴金庭,曾经是负责政法的驻村干部,重新回到农技岗位后,成了这个镇里最忙碌的人。他告诉记者,服务的农民也有考核权了,压力大了、责任重了,工作更努力了。涧峰村村民马意的3亩柑桔,以前果子小卖不出好价钱,如今在吴金庭的细心指导下,结的果子明显比往年好,马意对吴金庭的考核是“多亏了老吴啊”。 与此同时,围绕着“责任制”,浙江还设计出了“培训、保障、技术支撑”等几大体系来配套。并对农业科技推广资金实施项目化的管理,让资金落到实处,让农民得到实惠。 短短一年多时间,浙江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已经基本覆盖了全省。这支为农业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农技推广队伍,重新确立了地位,开始发挥新的作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农经系教授杨万江认为,浙江由政府出钱稳定精干队伍,抓准了要害,使农技推广体系再现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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